供应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部(88)卫医字第6号《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
2、供应室人员必须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严格无菌观念,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和治疗检验标准,熟悉各种器械、物品的性能、消毒方法和洗涤操作技术,做到供应
物品的绝对的无菌,确保医疗安全。
3、消毒员必须持证上岗。
4、供应室布局要合理,以流水作业的方式,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人员和物品流动的路线采取强制通过的方式,不准逆行、不准交叉通过。
5、供应室人员必须做到工作间与生活间分开、污染与清洁分开、初洗与精洗分开、无菌与未灭菌分开。设有回收室、初洗室、精洗室、包装室、无菌室、发放室、办公室。
6、供应室各种回收物品、器械用1000g/l有效氯制剂消毒净溶液消毒30分钟,方可进行初洗、精洗、干燥、保养、包装过程。
7、各种无菌物品必须存放在无菌室的无菌柜内,标记清楚,如:灭菌日期、失效日期、化学指示卡、3m胶带、物品名称等。
8、经常做好各种物品的检查、保管等工作,每日清点、补充一次,保证供应。
9、供应室设备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10、各种器械必须做到使用后完好率这100%o针头无钩,针芯通畅,器械无锈。每次保养后,外包装规格化,包布清洁完整无损。
11、每日下送下收物品要专人专车,不得混收、混放,以避免交叉感染。
12、做好一次性无菌物品的发放工作,严格管理并做好登记、查对。
13、做好一次性物品的回收、毁形工作,防止外流污染社会。
14、供应室人员每年体检一次。
15、每年对压力灭菌器进行灭菌确认检验。
第二篇:供应室工作制度供应室工作制度
(一)及时供应各科医疗器材、敷料,并保证绝对无菌,供应器材的范围由护理部制定。
(二)在供应器材类别以内的物品,由供应室按月造预算,向医疗器械科或有关科室清领。凡需要新添或
改装医疗器材时,必须经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
(三)供应手续:
1、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的用品,除不便携带者以外,一律由门诊和临床科室做好需用计划(基数),由
供应室每日定时送各科室,采取收旧补新的方法主动供应。
2、凡不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临时或急诊用物,则由科室自借和归还。
3、各科室如需特殊器材,应预先通知供应室以便准备。
4、供应物品如有错误或损坏,应立即通知供应室,纠正和补换。
5、凡沾有脓血的器材,须由科室立即洗涤清洁,以免凝固损坏。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由各科室先行
消毒后方可退还。
6、凡无菌日期超过一周或封口己拆开的,一律不得再用。
(四)对准备器材,敷料的要求:
l、所有包布,治疗,巾及孔巾必须清洁无损,做到每次用后一律换洗。
2、金属器械,每次清洗后擦油,以免生锈损坏。
3、各种针头应做到清洁、通畅、锐利,斜面的大小、针梗长度要符合要求。
4、玻璃器皿应按规定冲洗清洁,严格灭菌。
5、刀剪等锐利器械应与一般器械分开,单独保管。
6、橡皮用品应保存于阴凉地方,冬天避免受冻,防止变形折叠。手套应定期检查上粉,凡质量变软或
有粘连时,一律不得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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