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教学管理奖评选细则

一、评选范围

我院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和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单项奖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管理育人;精心组织教学,尊重教师,服从领导;严格要求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

3、模范遵守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对教学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尽心尽职,努力履行岗位职责

4、遵守规章制度,评选期内未出现各类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

5、教学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6、能及时协调处理教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工作业绩突出

7、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条件者优先:

(1)近一年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过教学管理研究论文;

(2)近三年参加院级及以上教研项目。

(二)集体奖评选条件

1、以系部为单位的申报者,其管理水平要处于全省同类层次院校的先进水平

2、以教研室为单位的申报者,其管理水平要处于全院的的先进水平

三、评选程序

1、初评

初评由各系部组织,各单位评选组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名单,并将评审材料报送教务处。

2、复评

复评由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并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

3、拟获奖人选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二篇:中山大学芙兰奖评选细则中山大学“芙兰奖”评选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中山大学“芙兰奖”由两位热心校友(夫妇),于2009年母校85周年校庆提出,捐资人民币500万元设立,并于2014年90周年校庆续捐人民币500万元。“芙兰奖”提倡“芙蕖自洁,兰若自芳”品德,奖励母校科研学术杰出贡献的中青年教授,以利提升中山大学科研学术水平和持续发展。

二、评奖条件

第二条:中山大学“芙兰奖”对象:具有良好科学道德,科研学术贡献杰出的个人或团队,个人或团队负责人的年龄须在55岁以下(含55岁)。即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在奖励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

第三条。中山大学“芙兰奖”以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申请者应在中山大学全职工作。至奖励申报当年1月1日,申报人(个人或团队负责人)需全职在中山大学工作满5年。本奖项所指的科研学术贡献,须是申请者在中山大学工作期间取得的成果。

第四条。凡已连续申请中山大学“芙兰奖”2次但未获得奖励的人选,停止1次申请资格。

1第五条。凡已获得中山大学“芙兰奖”奖励的教师(包括获奖个人或获奖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可间隔1届评审后再次申请。再次申请时,应重点提交上一次获奖之后取得的科研成果。

三、奖项

第六条。中山大学“芙兰奖”于2010年启动实施,共分十期,颁奖年份为2010年、2012年、2014年、2016年、2018年、2020年、2022年、2024年、2026年、2028年。总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平均每期人民币100万元。

第七条。本奖项每期评选5名获奖者(个人或团队)。每名获奖者(个人或团队),获予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人民币20万元。

四、评选委员会

第八条。本奖项成立由各相关领域中,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精深学术造诣、热心科技奖励事业的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由中山大学与捐资人共同协商确定,专函礼聘。评选委员会设顾问2至3名,主任委员1名,聘请委员8至10名。评选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拥有一人一票之投票权。评选委员会成员任期2年,可连聘连任。

第九条。评选委员会下设常务秘书1名,由中山大学委派担任,负责中山大学、捐资人及申请者之间的联络和统筹工作。

五、评选方式

第十条:本奖项于上列颁奖年份进行评奖。评奖程序包括:申请、资格认定、评选、颁奖等。

第十一条。申请本奖项的个人或团队,可以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时间由上列颁奖年份5月1日起,至6月10日止。


(未完,全文共7442字,当前显示149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