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医院改扩建工程临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电气监理细则〉
北京建院金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延庆县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1年3月1日编制人:张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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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概述
㈠本细则作为电气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工作的书面指令;本工程凡是涉及在现场用电和电气施工的各承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电工和施工、办公、生活用电的安全负责人,均应认真阅读。
㈡本工程各参建承包单位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以下简称‘临电’)工作,自其“工程技术文件”进入报审程序开始,直至撤出施工现场之前,必须严格落实并认真执行jd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dbj01-83-20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11/383-200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以及国家或市、区政府行政职能部门下发的有关现行文件之全部相关规定。
㈢本工程各参建承包单位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作,自其“工程技术文件”进入报审程序开始,直至撤出施工现场之前,均应严格落实并认真遵守总承包单位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和现场特殊条件而制定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订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并履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中明确的义务和责任。
㈣因为本工程坐落于医院原建筑物之中又紧邻公路;因为本工程施工期间以及竣工后特殊的使用性质,为从实质上确保甲方及参建各方的根本利益,电气监理工程师根据对相关现行规范实质内容的深入理解,适当提出了有特殊针对性的、必要的具体要求。本工程各参建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作中必须认真落实。
2⒉对“临电”管理的监理
㈠按照db11/382-2006《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规定和甲方委托,电气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巡视过程中针对发现的“临电”安全问题,根据其安全隐患的危险严重程度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分别为:
1个别的一般性问题或“临电”安全事故隐患,发出:口头指令。○2虽然属一性般问题,但较为普遍的存在,需要有组织的普遍整○改的“临电”安全事故隐患,发出:工作联系单。
3情况紧急、隐患后果可预见为重大或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临○电”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监理通知。
4情况紧急、隐患后果可预见为重大或拒不整改的“临电”安全○事故隐患,立即报告甲方,发出:工程暂停令。㈡对“临电”管理基础的监理
按照jd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和甲方委托,根据本工程的现实条件,电气监理工程师要求:本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一)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主要指不为施工现场专用的原来已经存在的高压或低压配电线路,外电线路一般为架空线路,个别现场也会遇到地下电缆。由于外电线路位置已经固定,所以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当因受现场作业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
3屏护措施,防止发生因碰触造成的触电事故。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在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建筑设施,不得堆放构件、材料等。
2.当在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规范》规定
了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4m6m8m
这里面主要考虑了两因素:
(1)一是必要的安全距离。尤其是高压线路,由于周围存在的强电场的电感应所致,使附近的导体产生电感应,附近的空气也在电场中被极化,而且电压等级越高电极化就越强,所以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随电压等级增强,安全距离也相应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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