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集]
第一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布单位】
81005【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1994-05-16【生效日期】
1994-05-16【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关于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994年5月16日宁政办发〔1994〕56号)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根据市政府宁政发[1994]25号《南京市市容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现就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生活垃圾袋装收集,逐步做到街头巷尾不见生活垃圾,以减少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减少“四害”孳生源,减少城市灰尘,减少垃圾中转环节,提高城市环境净化和市容卫生长效管理水平。
二、
二、实行垃圾袋装范围
本市城区所有单位、集贸市场、饮食与瓜果摊点、个体餐馆、风景名胜旅游景点以及居民院落、家庭等处所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
三、垃圾袋装收集办法
1、居民对家庭产生的生活垃圾逐步分两类处理。居民每天将生活垃圾(容易腐烂的叶、根、皮和煤渣等,装入塑料袋;将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塑料、玻璃、金属、骨头、破布、纸张等)分离出来送废品收购站,变废为宝。塑料袋的来源包括:居民自行购买;以废旧物资换取;从农贸市场和商店购买物品用过的旧塑料袋;厂家无偿赠送的广告塑料袋。各街道办事处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设一些布局合理的废品回收站,以方便居民购买或换取统一监制的塑料袋。
2、生活垃圾装袋扎封后用两种方式收集:居民于每天19:00前放在自己家门口,由民办保洁员上门收集;也可由居民将袋装垃圾按时送到指定地点。
3、生活垃圾分两批送中转站。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个人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装袋扎封后放到指定地点,由民办保洁员按时收集,并将所有收集的垃圾分两批送至中转站,或由本单位送至垃圾场。
4、垃圾中转站每天早、晚各开放一次,及时清运垃圾,避免出现垃圾积存现象,并做到日产日清。
四、
四、工作步骤
5月上中旬:选择20%的居委会进行试点;
6月份:扩大试点到50%;
7月上旬。在城区全面推开。
五、
五、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按照“科学、可行、创新”的要求,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精心安排,认真实施。市里成立生活垃圾实施袋装化领导小组,市市容委副主任朱道荣任组长,李伯基同志任副组长,下设4人工作班子。它的职责是:拟定工作计划、综合指导协调,组织宣传发动、检查督促,并负责提供垃圾袋、桶的联系和服务工作。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具体组织实施。
2、广泛宣传。实行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是落实市容卫生长效管理的一个主要目标,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净化生活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传统的垃圾收集方法的一次变革。报社、电台、电视台、影剧院、广告单位、窗口地区的企事业单位等要积极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发动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严管重罚。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倒、扔垃圾。市容监察队员、协管员要加强巡查,对乱扔乱倒垃圾者,予以批评教育,对拒不改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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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17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通知
2002-4-90:0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
【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
号:京政办发[2002]21号
(未完,全文共18081字,当前显示14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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