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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舟山海洋文化名城建设的若干思考中

的若干思考(中)

发布时间:2011-10-26

信息来源:《舟山日报》作者:倪浓水

建筑是城市文化沉积的物态

城市是人类主观努力和物质建设的结晶。自古以来,城市里的人们总是在不断地修建房屋、改善街道、拓展城市的高度和宽度,一代接一代,从未停止过。这种连绵不绝的建设构成了城市文化的历时性积累。因此我们经常说,“城市是石头砖瓦的大书”、“城市是历史和文化的窗橱”。著名城市学者吴良镛在《广义建筑学》中指出:“我记得德国的g·阿尔伯斯曾经说过,‘城市好像一张欧洲古代用作书写的羊皮纸,人们将它不断涮洗再用,但总留下旧有的痕迹。’我很欣赏这个比喻,因为它更生动、更形象地说明我们人类聚居的建设活动。建筑和建筑群是它的文字、符号、语言和词章。随着时代的变化和新陈代谢,它也在不断地被涂改,但城镇的组织,街衢的结构,个体文物建筑,每每被遗存下来,这就是文化的沉积。”

城市文化沉积的性质

无论是g·阿尔伯斯“总留下旧有的痕迹”的判断和吴良镛“城镇的组织,街衢的结构,个体文物建筑,每每被遗存下来”的观察,都证明了城市文化建设的特点是历史传承性,我们通常将这种传承性称之为“城市记忆”。它是城市底蕴最集中的体现,也是城市品质最上层的存在,它承载的是城市的生命历史。

这种“城市记忆”的形成是历史的自然赋予,因为它是城市发展的线性累积;但是它同时也是城市的管理者、建设者们人为努力的某种

结果,因为城市建设的基本状态是“翻旧出新”,是“拆”、“留”和“建”的有机结合,而“拆”什么、“留”什么、“建”什么,则完全是人们主观意志和意图营构的体现。

城市文化记忆的本质是保护

城市建设中的旧城的“拆”、“留”和新城的“建”,是一对矛盾,也是一个整体。对这个整体的把握和对这个矛盾体的处理,体现出城市管理者和建设者的全部智慧和理念。

在城市文化建设中,“新”“旧”并非是一个“黑白分明”的关系概念。“新”的可能也是“旧”的,“旧”的也未必是落后的、应该被淘汰的。但“新”的如果不好可以推倒重建,而“旧”的一旦被错误地处置,就再也无法恢复了。因此城市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是对“旧”的保护,对一切“拆旧”行动都必须慎之又慎,古今如此,中外如此。国家文物局城市专家单霁翔在《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城市建设》一文中指出,城市记忆“是城市生命历程的根基。城市发展和演变的过程,点点滴滴地都记录在每一座城市的记忆中,每一处名人故居、官府宅第、寺庙宫观、亭台楼阁、雕塑石刻、造像壁画和墓、碑、塔、坊、井、桥等文化遗存以及其背后大量的史实和文献,都承载着丰富的历史、社会和文化信息。”我们任何人都有保护它们的义务而无拆除的权利。

舟山城市记忆的构成及其保护

作为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舟山有着丰富的文化积累和城市记忆,遗憾的是许多都真的仅仅作为“记忆”而存在了,如定海鳌山上的奎星阁、文笔峰等历史古迹,极具舟山特色的土城和城墙等,假如能保护至今、哪怕是保护一小部分,将会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往者已矣,需要努力的是今天,我们应该在六个方面进行努力:古遗迹保护;古建筑保护;摩崖石刻保护;近现代重要古迹保护;海洋生产、生活实物整理和保护与古墓葬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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