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摇号规则与程序[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摇号规则与程序,确保摇号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办法(试行)》(湘交基建„2011‟66号),制定本规则与程序。
第二条本规则与程序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必须依法招标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摇号由项目招标人主持,监督机构为相关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公证机关为执业区域范围内的公证机构。
第二章摇号规则
第四条参与摇号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摇号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和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具体操作。
(三)各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与程序,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摇号活动有序进行。
(四)各方应认可摇号产生的结果。投标当事人对摇号结果如有异议,应当场质疑,招标人或公证人应现场予以解释。如双方当事人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由行政监督人员现场裁决,各方对裁决意见应遵照执行。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应在次日向上一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核。
以上规则在摇号开始之前,由招标人现场宣布。
第三章摇号资格的确定
第五条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取得确定标段的摇号资格。
(一)投标人递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意向函原件。
(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摇号现场。
第六条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取得确定入围投标人的摇号资格。
(一)已经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足额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开标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摇号现场。
第四章摇号确定标段程序
第七条摇号确定投标人所投标段,分三步进行。第一步。确定投标人的摇号顺序号。
(一)可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的摇号顺序号。可投多个标段(即:近2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信用等级或近3年在公路水运建设领域获得“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投标人,每获一个奖项,即可增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可重复增加,但增加后总的标段数不得大于当次招标标段数)的投标人优先摇号。按投标人可投标段数的多少排序,多的摇号顺序号排前;投标人可投标段数相同时,按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意向函的先后顺序排序,先递交的摇号顺序号排前,分别确定可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的摇号顺序号。
(二)可投1个标段的投标人的摇号顺序号。可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的摇号顺序号确定后,再按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意向函的先后顺序继续排序,先递交的摇号顺序号排前,分别确定一般投标人的摇号顺序号。
第二步。确定每个标段的投标人数量。
(一)确定投标人可投标段总数。投标人可投标段总数(z)包括:
1、可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之和。
2、可投1个标段的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之和。
(二)确定每个标段的投标人数量。
1、按算术平均法平均分配各个标段的投标人数量。各标段投标人数量(n)为投标人可投标段总数(z)除以标段数(m)。
2、当按算术平均法计算有余数时,在摇号机内投入标有1至m(标段数)数字的m个号码球,根据余数的多少确定摇出几个号码球,每次摇出的号码球代表该标段相应增加一个球。比如,摇出来的号码球数字为
1、2,那么表示1标段、2标段各增加一个号码球(即各增加一个投标人),其它标段的投标人数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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