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做强国家中心城核心功能支撑的意见
成府函〔2018〕13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进、扶持和培育总部企业,加快推进“总部成都”建设和总部经济发展,增强对现代产业体系的核心支撑作用,助力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国家中心城市,构建城市产业生态圈,重塑产业经济地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一尊重五统筹”的城市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市党代会和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大会精神,以融入全球产业链高端、价值链和创新链核心为导向,着力构建大企业大集团集聚集群发展格局,全面增强“五中心一枢纽”功能,使总部经济成为成都市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全面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合作,辐射带动内陆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成为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成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创新发展、生态发展理念,提升政策设计的敏感度,针对不同类型的总部企业分类精准施策,加大规划引导、资源倾斜、主体培育等方面的工作力度,系统推进总部经济生态圈建设。坚持加快发展与优化布局相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优化产业发展布局,针对市级重点产业园(集聚区)制定差异化政策,促进总部企业有效集聚,推动企业数量、质量和经济贡献持续增长。
坚持全球引进与本土培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大集团总部、第二总部落户成都,深耕成都;支持企业“分改子、子升总、总升级”;大力支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性企业向总部企业方向发展,扶持和培育根在成都的总部企业布局省外、国外,走向全球。
三、主要目标
着力构建完善总部经济政策体系、服务体系,推进总部大楼、总部基地、总部经济产业园(集聚区)建设。2018年建立总部企业认定和奖励支持工作机制,启动存量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建立成都市重点总部企业名录,引进和培育各类总部企业数量比2017年增长10%。到2022年,总部企业数量超过400家,力争总部经济对地方经济贡献占比超过20%,“总部成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总部经济发展能级和集聚辐射力明显提升,建成总量最大、能级最高、环境最优的中西部总部经济发展高地和总部企业首位城市。
四、空间布局
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形成“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差异化的空间功能布局,依托66个市级重点产业园(集聚区),打造各具特色的总部经济骨干企业集群。在中心城区高标准规划建设、高起点打造总部经济产业园(集聚区),优化软硬件环境,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加快发展高新技术、高端商务、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总部经济;在近郊区围绕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发挥资源禀赋优势,高质量培育壮大一批总部基地。不断激发市场潜力加快发展总部经济,提升成都市总部经济的集聚辐射能力。
五、标准条件
本意见所称总部企业分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综合型(区域型)总部企业、功能型总部企业三种类型(以下简称:总部企业),并将成长型总部企业纳入重点培育和扶持范围。
(一)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标准条件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是指注册地在境外的跨国公司设立的履行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上区域范围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总部类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投资性公司、管理性公司。投资性公司是指依据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商务部令第22号)在成都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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