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召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专题会
点工作专题会
3月29日,荔波县召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专题会。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一事一
议”小组全体成员,各乡镇分管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认真传达全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
奖补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
补试点各项工作。要求与会人员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解决
“三农”问题的战略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
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
确保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取
得成功。
据介绍,由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较高,该县积极申
报2010年省级试点县,并已在全省参评25个县市中获省专
家评审第一名,同时拟在全县17个乡镇33个行政村实施村
级公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68个,项目总投资概算
2026.53万元,(其中县级配套400.88万元,县级整合423
万元,农民投工投劳101326个),掀起了农村群众积极改善
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高潮。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是党中
央、国务院对推进农业和农村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协调而作
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县委书记闵路命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进
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村级
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为有力
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县委书记闵路明在会上强调:
为切实加快农村公益建设
步伐,各级各部门务必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村级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把握政策,
确保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进一步
强化责任,确保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荔波县新闻中心黎宪友)
第二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2号)、《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0]1号)等文件精神,我部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惠民政策,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财政和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实施,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
附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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