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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最终定稿]

第一篇: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牡丹区中心医院

关于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的决定

为了减少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证医疗秩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防范及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凡从事医疗活动的科室

二、概念定义

1.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发生的争执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医疗隐患。凡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4.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病情或特殊体质不可抗力而发生难以预料和无法防范的后果。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主任:王庆斌

成员。彭春海、李梅莉、赵献荣、刘新平、闫志见、张智全。

2.职责

(1)组织落实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2)实行医疗安全隐患零报告制度,督促检查指导科室对医疗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3)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4)指导科室对医疗文书的完善、整理收集、保管工作,避免在医疗事故争议鉴定或法院应诉时举证不能的情况发生。

(5)负责医疗纠纷发生后对医疗文书的封存工作。

(6)协助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药液、血液、注射器、药物等现场实物封存工作。

(7)负责对死因不明确患者的家属动员尸检工作。(8)负责向吉林省医疗纠纷协调处理中心报告工作。(9)负责召集医院医疗纠纷裁定委员会会议,认真记录,并向医患双方当事人传答会议讨论结果。

(10)负责医疗纠纷在省、市医学会鉴定中的资料提交、人员组织、结果处理等工作。

(11)协助法律顾问就医疗纠纷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四、特别要求

一旦发生纠纷,当班院委会成员、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人员、纠纷科室主要负责人全部到位,全程参与,不再管理原岗位分管工作,全力以赴,直至纠纷解决。纠纷处理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无故不到或借故离开。

五、科室成立医患关系协调小组(科主任兼任组长)

1、职责

(1)组织本科室的员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规范,依法执业。学习情况做记录。

(2)执行医患沟通制度,尊重并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执行各种告知、知情同意。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医院举办的医疗纠纷处理及医患沟通技能培训或讲座,并加以应用。

(3)负责科室的医疗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报告。(4)接待科室内部患者及家属对医疗工作的投诉,协调医患关系。(5)重大医疗纠纷及时上报,配合医务科妥善解决。

(6)配合医务科做好科内纠纷在医学会的鉴定和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六、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一)实行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1.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

(1)科室定期自查医疗隐患,登记,制定整改措施,向医务科报告。(2)医务科检查工作,汇总发现的医疗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当事科室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主管院长报告。(3)医务科总结阶段性整改效果,向全院通报。

(4)对科室不落实自查隐患、发现隐患不整改、不报告的行为予以处罚。(5)检查记录本由专人负责保管,保存五年。

2.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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