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分包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连云港市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做好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连云港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连建质[2014]434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以及省市的统一部署,并结合《连云港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利用二年时间,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在建的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房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内容

-1

组织县区管辖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人员进行严厉查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与连建质[2014]434号文同步)1.各县区(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城建局)负责组织本县区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县区管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2.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同时,还要督促建设项目的专业承(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负责汇总本企业和建设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及自查表

3.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照受检材料目录,认真准备受检材料,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收集整理,统一存放于施工现场,并随工程进度补充相关资料

4.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自查表中要明确本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凡是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要在自查表中详细写清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及整改情况。逾期不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和自查表的单位,市、县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其列为重点检查的项目和单位。

(二)实施检查阶段(时间与连建质[2014]434号文同步)

-3

有重要作用。市、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把专项行动作为本单位今后2年的重点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同时要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认真组织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等各环节工作,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各区(新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于12月10日前,将本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市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全面检查,从严执法。市、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进行处理。在自查自纠阶段,企业发现问题且已经整改到位的,可以免予行政处罚;在实施检查阶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且相关企业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可以从轻处罚;对于自查自纠不积极,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从重处罚。对于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新开工的项目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对不提供有关材料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各相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有关情形予以认定违法行为。


(未完,全文共8396字,当前显示144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