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贯意见
关于认真宣贯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九个“七条规定”的意见
各单位、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下发的《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9个“七条规定”,根据山东煤矿安全监局鲁中监察分局、肥城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意见,望各专业、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目的意义
通过认真宣传学习、贯彻落实9个“七条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上级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指令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抓基层、打基础、强基本功,抓预防、查关键、重治本,抓系统、保专业、盯岗位,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完善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防护体系,减少各类违章行为,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维护矿工生命健康,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一)为确保9个“七条规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到位,1
公司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处、生产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机电科、生产计划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
(二)为确保9个“七条规定”贯彻落实到位,公司成立5个贯彻落实小组。
1.第一小组组长:成员:
负责煤矿科区长、班组长、一般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防治等4个“七条规定”宣贯具体措施的制定、学习和落实。
2.第二小组组长:成员:
负责煤矿安全开采“七条规定”宣贯具体措施的制定、学习和落实。
3.第三小组组长: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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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抓好煤矿通风安全、瓦斯防治等2个“七条规定”宣贯具体措施的制定、学习和落实。
4.第四小组组长:成员:
负责煤矿防治水安全“七条规定”宣贯具体措施的制定、学习和落实。
5.第五小组组长:成员:
负责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七条规定”宣贯具体措施的制定、学习和落实。
三、活动实施步骤及主要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5月26日至5月31日
主要工作:
1.印制9个“七条规定”的小册子,发到有关单位、人员的手中。
责任单位:安全监察处
2.在电视上设立专题栏目,加强对9个“七条规定”的宣传。责任单位:党务工作部
3.在工业广场、井口等地点悬挂有关的宣传、发动条幅和在宣传栏张贴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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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工会
4.组织开展一期以宣贯9个“七条规定”为主题的黑板报展。责任单位:工会
5.各基层单位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习、宣贯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宣贯措施,并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科务会的时间对9个“七条规定”进行传达、学习和解读。
责任单位:各基层单位、科室
6.公司各级领导、各专业、各单位在制定本专业、本单位“七条规定”宣贯具体措施的基础上,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9个“七条规定”层层进行宣贯。6月4日,鲁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进行宣贯;6月6日前,新陶阳公司总经理对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进行宣贯;6月8日前,生产矿长对煤矿安全开采七条规定进行宣贯,机电矿长对煤矿机电运输七条规定进行宣贯,总工程师对煤矿防治水、通风安全、瓦斯防治安全七条规定进行宣贯,安监处长对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七条规定进行宣贯;6月10日前,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对煤矿井下一般从业人员保证安全七条规定进行宣贯。上述宣贯活动,宣贯人必须亲自组织,亲自传达学习有关七条规定的内容,并结合公司现场实际进行重点解读。
责任单位:公司办公室、生产调度室、安全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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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学习阶段时间:6月1日至6月20日
(未完,全文共15175字,当前显示14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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