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朝阳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

(2010年6月23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市政府《关于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推动知识产权强区工作,鼓励发明创造,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环境,促进区域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北京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朝阳区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的若干措施》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资助及奖励对象指。专利第一申请人为本区登记注册的单位和户籍在本区的个人;在本区登记注册的专利中介服务机构。

第三条专利资助、奖励工作,坚持严格审核、科学评估、合理安排的原则,优先资助、奖励发明专利。

第四条专利资助、奖励资金从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中列支,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

第五条区知识产权局是专利资助及奖励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确定资助、奖励资金的支持方向;

(二)编制年度资助、奖励资金的预算和决算;

(三)组织对资助、奖励金申报的审核、评估;

(四)检查、监督被资助及奖励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对资助的专利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评估

第六条区财政局是专利资助、奖励资金的监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确定资助、奖励资金的使用原则;

(二)审核、批复年度资助、奖励资金预算和决算;

(三)检查、监管资助、奖励资金的管理和执行情况;

(四)对资助、奖励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第七条资助、奖励的范围和标准:

(一)年费资助。对获得国内授权的专利,自获得专利权起前3年的部分年费予以资助,即对享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年费减免政策后所缴纳的部分给予资助。

(二)授权奖励。对获得国内授权的专利,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000元人民币,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1000元人民币,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奖励500元人民币。对国内企业获得国外授权的专利,每件奖励10000元人民币。

(三)配套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利,金奖每项奖励50000元人民币,优秀奖每项奖励20000元人民币。对获得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专利,特等奖奖励50000元人民币,一等奖每项奖励2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每项奖励15000元人民币,三等奖每项奖励10000元人民币。

(四)专利实施项目资助。对注册并纳税在朝阳区的企业开展的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择优给予资助,每个项目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五)中介服务机构资助。对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工作,服务优质、信誉良好、贡献突出的注册并纳税在朝阳区的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给予表彰和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同一法人单位获得的专利资助(不含专利实施项目资助)、奖励金,每年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申请专利年费资助、授权奖励和配套奖励,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朝阳区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或《朝阳区专利奖励申请表》;

(二)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及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机关团体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及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个人提交户籍证明;

(三)专利证书(其中,办理年费资助,需提交年费缴纳凭证),中国专利奖获奖证书或北京市发明专利奖获奖证书

以上文件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第十条办理时限。专利年费资助、授权奖励和配套奖励,按照集中申报、统一受理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年第一季度为上年度专利资助、奖励申请的集中受理时间。


(未完,全文共13187字,当前显示143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