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坪镇中心卫生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从事医疗活动的科室。
二、概念定义
1.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发生的争执。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医疗隐患。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4.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病情或特殊体质不可抗力而发生难以预料和无法防范的后果。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医院成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各科室由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工作。
(一)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组成
组
长:曹谆谆(院长)常务副组长:康向东(支书)副组长:康厚国(业务副院长)组
员:康东风(外线副院长)
1朱泽辉(后勤副院长)杨杰智(工会主席)刘立新(支部副支书)康适东(办公室主任)康敏中(中医馆主任)康益波(公卫组长)何友桃(妇产科主任)李乾新(药剂科主任)康剑华(护理部主任)
2.职责
(1)对全院医疗纠纷的防范处理工作统一决策和部署。(2)审核通过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预案、制度、规定和处罚措施。(3)指导检查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的具体工作。
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日常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组织落实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预案。
(2)实行医疗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督促检查指导科室对医疗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3)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4)指导科室对医疗文书的完善、整理收集、保管工作,避免在医疗事故争议鉴定或法院应诉时举证不能的情况发生。
(5)负责医疗纠纷发生后对医疗文书的封存工作。
(6)协助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药液、血液、注射器、药物等现场实物封存工作。
(7)负责对死因不明确患者的家属动员尸检工作。
(8)负责召集医院医疗纠纷工作会议,认真记录,并向医患双方当事人传达会议讨论结果。
(9)负责医疗纠纷在省、市医学会鉴定中的资料提交、人员组织、结果处理等工作。
(10)协助法律顾问就医疗纠纷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二)科室由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责本科室的医疗纠纷防范处理工作
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在医疗纠纷防范工作的中的职责:
(1)组织本科室的工作人员学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规范,依法执业。学习情况做记录。
(2)执行医患沟通制度,尊重并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执行各种告知、知情同意。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医院举办的医疗纠纷处理及医患沟通技能培训或讲座,并加以应用。
(3)负责科室的医疗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报告。
(4)接待科室内部患者及家属对医疗工作的投诉,协调医患关系。
(5)重大医疗纠纷及时上报,配合院办公室妥善解决。
(6)配合院办公室做好科内医疗纠纷在医学会的鉴定和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四、医疗纠纷防范预案
(一)实行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
1.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
(1)科室每月进行一次医疗隐患自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并制定整改措施,向院办公室报告。
(2)院办公室定期检查工作,汇总发现的医疗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当事科室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主管院长报告。
(3)院办公室总结阶段性整改效果,向全院通报。
(4)对科室不落实医疗隐患自查、发现医疗隐患不整改、不报告的行为予以处罚。
2.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未完,全文共15754字,当前显示142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