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安全管理体系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院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基建部门代表学院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有: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5)实施爆破作业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三、定期对基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区域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意见,抓好落实。
四、对出现责任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应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入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五、认真做好安全监督记录,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
民以食为天,煤矿以安全为天,安全是我们永恒的主题。要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管理的问题,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做好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是立足于源头管控,通过系统预防管理机制,减少生产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的要求。
目前,我们公司面临两个矿井全面开工,矿井的安全建设与安全生产成为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势在必行。结合公司现状,下面谈谈我对本安体系建设工作的几点设想。
一、矿井基建煤矿安全管理体系
县2011年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县农委关于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老龄工作汇报——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进程
关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
2010年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
做好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
基层党建考评责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
县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乡蔬菜生产经营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在全市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上的发言
(未完,全文共30463字,当前显示147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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