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12.1工程质量承诺
确保本工程达到合格工程。
12.2质量保证体系
根据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本项目的保证体系。
一、质量保证的组织措施
1、公司组织质量管理部等职能部门组成有效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审核工程实施过程。
2、明确项目部成员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各行其职、各负其责,项目经理部质量体系要素职责分配表见下图
二、质量保证管理措施
根据公司质量体系要求,质量管理按以下步骤进行:
1.资料管理
1)为保证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能被有效地控制,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的文件和资料,采取按职能分工负责管理。
2)项目完工后,项目经理部按公司和地方档案管理要求和有关规定,将工程管理、工程竣工文件和资料整理并分别移交给公司、业主和地方档案部门。
2、材料控制
1)项目经理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根据合同文件、施工图纸、任务分工,制订材料和半成品需用计划,其内容为: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产品标准、供货时间、验证方式等。2)项目经理部材料员采购对工程产品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材料、半成品时,首先应对合格分供方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分供方应经项目经理审核批准。
3)材料员根据已审核批准的材料采购计划与合格分供方签订《工矿产品供销合同》。采购合同必须包含如下主要内容:
4)分供方资质或生产许可证,联系方式;5)验证方法,标识和运送方式;6)不合格或争议的解决方式方法;7)如需要时业主的验证方式和条件保证;8)供货时间和持续供应能力;
9)项目经理部定期检查分供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如发现供货信誉下降和供货产品质量降低,应中止与该分供方合同,取消合格分供方资格,并重新按程序要求选择合格分供方。
3、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1)本项目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凡容易混淆的均应进行标识,并保持标识的完整和唯一性。
2)本项目需要标识的:3)原材料:土工布等。
4)凡是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涉及到的主要材料、半成品,均应具有可追溯性。产品的质保书、合格证、复检单、施工记录、质量评定记录应保持记录一致性。
4、施工过程控制
1)本项目应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本工程各部位施工应遵循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浙江省有关海塘建设的技术规定等进行施工及验收。
2)施工过程
a)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的工期要求进行施工进度设计,并按要求,编制季、月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工程师、业主和公司施工技术部。
b)进度计划的编制应根据各项资源的供需情况,力求安排得科学合理。c)对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上难度较大的节点,项目经理应预先组织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材料采购人员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节点的实现。
d)每月底根据施工实际进度对计划进行调整,并报监理工程师、业主和公司施工技术部。
e)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图纸自审并参加业主召集的图纸会审,并将图纸自审的问题提交设计答复。
f)技术员对进场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专业技术培训,质量安全员分别进行工程质量和文明安全措施交底、素质教育,有要求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g)质量员对进场的材料、半成品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确保质量合格。h)施工员对进场的施工机具设备进行进场验证,确保性能满足施工要求。技术员对计量器具的有效性进行控制。
i)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负责对监理、业主、监督站和公司相关部室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如果是书面通知应有整改情况反馈。
3)工序交接控制
a)工序由质量员组织交换,并执行自检、互检、专检质量检查制。b)合同约定的有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工序交接需监理、质监站、业主到场验证的,在专检合格后按规定时间提前约请到场。
(未完,全文共16217字,当前显示149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