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分局收入质量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分局各科室、税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科学管理、共建和谐”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地税收入质量,真实反映税收管理水平和经济发展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保持地税收入健康稳定持续增长,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税收收入质量专项检查。
一、充分认识收入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收入质量是衡量地税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是地税部门执法水平的具体体现。提高收入质量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地税收入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只有高质量组织地税收入才能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证,才能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收入质量放在组织收入工作的首位,提高驾驭组织收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好税收收入专项检查工作,既是对国家负责又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本部门全体职工负责,是省局“提高收入质量,防范执法风险”实现的基础保障。
二、开展税收收入质量专项检查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开展税收收入质量检查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科学管理、共建和谐”的基本要求,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主线,坚持以组织收入工作为中心,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持地税收入健康稳定持续增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开展收入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的基本原则是:
(一)立足当前,放眼长远。既要抓住当前影响最明显、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又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建立提高收入质量的长效机制。
(三)全员参与,协助配合。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以提高收入质量工作为主线,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系统上下各尽其职,形成合力。
(三)指标科学,操作性强。制定科学合理的分析指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务求实效,反对一切形式主义。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范围是2010年度征收的税收收入和教育费附加收入。主要检查内容:
(一)地税收入与经济增长适应情况,重点分析地税收入弹性系数变动情况。
(二)各税种收入与税源适应情况,重点分析检查税收收入与申报数据、登记数据差异情况。
(三)征收期税款入库情况,重点分析检查各月征期入库率变动情况。
(四)临时户税款入库情况,重点分析检查各月征收期后临时户入库税款变动情况。
(五)异常税款入库情况,重点分析检查各月征收期后入库税款数额较大的企业和个体纳税人。
(六)税收执法情况,重点分析检查税款征收工作中执法差错情况。有无提前征收、少征、虚征、空转、延压、引税、混级混库、“过渡户”,委托代征是否有挪用、截留等违法违纪情况。
(七)影响收入质量的其他情况。
四、检查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4月22日至5月6日)。各税务所进行自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制定具体措施进行整改。自查结束后,各税务所上报自查整改报告,逐项说明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5月9日至5月16日)。分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所自查整改情况采取人、机结合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专门的检查报告报分局领导。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5月17日至5月30日)。对全区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问题分类梳理,由分局相关处室分别牵头制定、完善有关制度、办法、措施,努力形成提高收入质量的长效机制。
五、检查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全体业务科室全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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