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下曹村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28次常务会议关于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相关会议精神,全面调高我村草原保护建设水平,尽快将中央这一惠农决策落到实处,逐步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农牧民持续增长的双赢目标,确保我村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现根据《松树乡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村草原生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全村天然草原及人工种草基本情况
(一)草原资源情况
全村共有天然草原158.1亩,其中可利用草原158.1亩。天然草原作为全乡草原因管理工作滞后,各种破坏草原的行为时有发生,而且随着畜牧业的迅速发展,载畜量大幅度调高,乱牧现象突出,草地处无序利用状态,草原植被遭到破坏,对我村草食畜牧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人工种草及草产业发展情况
下曹村种草历史悠久,目前,全村人工种草总面积711.5亩,其中,一年生牧草124.9亩,多年生牧草337.6亩。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机制政策,按照“保护草原生态,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草原平衡,推动转移就业”的基本思路,坚持生态优先发展,以落实草原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为抓手,全面推行划区禁牧,完善草原检测机制,努力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提高草原保护水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草原生态环境与畜牧业经济协调发展。
(二)实施原则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原则。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原则。强化基础,健全制度原则。明确责任,稳步推进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发放资金原则。
(三)主要目标
通过落实补奖政策,推动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经营,落实草原禁牧,减轻草原放牧压力,遏制草原退化趋势;调整牧草种植结构,扩大优良牧草种植基地建设,为减轻草原压力,发展草食畜牧业提供物质基础;开展舍饲圈养,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人,切实做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减畜不减收”。
三、主要任务
和要求
(一)划定基本草原
在摸清从村到各组草原的现实分布情况、界限、类型、利用条件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将重要放牧区、重点生态的草原划定为基本草原。由村委会于以公告,对基本草原设立保护标示牌,
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对划定的基本草原统一登记建档,对基本草原划定形成的图表、文字、数据等资料信息,建立数据库,以便存查、应用、更新和跟踪管理。
(二)确定草原权属、承包到户
坚持“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长期不变”的原则,确定草原权属,将草原承包到户,积极推进草原承包工作。规范和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并向草原承包户发放草原承包经营权证。
(三)实施禁牧补助
实施禁牧封育。各村以核定的禁牧面积为基础,以村组为基本单元,确定禁牧区域,核定禁牧面积,并将禁牧任务分解到户,层层签订禁牧管护责任书。
(四)落实补助资金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按照省上确定的禁牧补助标准,在核实禁牧草原面积和落实禁牧措施的基础上,按规定给承包户或联系经营者落实禁牧补助资金。
1、禁牧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落实补助的要求,用中央财政下达的禁牧补助资金对实施禁牧的农户给予补助,5年为一个禁牧补助周期,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场生态功能恢复情况,继续实施禁牧或者转为草畜平衡管理。依据国家划定对黄土高原区禁牧补助,每年每亩补助标标准为2.95元。我村158.1亩禁牧草原每年禁牧补贴资金466.395元,五年共计禁牧补贴资金2331.9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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