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民政局二〇〇八年软环境建设
工作方案
根据罗平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及全软环境建设工作意见的要求,为推动我局软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特制定2008年软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市、县一系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我局在软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量,解决民生和维护民权为重点,全面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促进经济发展,把罗平县民政局建设成为全县软环境最佳单位。
二、组织机构
1.成立罗平县民政局软环境领导小组,负责软环境建设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抓好目标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袁德清
副组长:李树芳
宋根祥
陈菊莲
尹吉德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软环境建设工作的协调、考核等。
3.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科(室)软件包环境建设情况的日常考核和督查工作,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逐项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科(室)职责履行情况,并把
1考核纳入全年目标考核中。
三、明确目标责任
1.建立联系制度,局班子成员明确联系乡镇,指导乡镇民政所工作。
2.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以“四个第一”为要求,全面抓好救灾救济工作的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3.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摸清底子,建立民政对象台帐。
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抓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落实。
5.加强协调联系,认真开展平安边界的创建工作。
6.加强敬老院建设工作,抓好五保供养工作。
7.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指导,加大解决残疾人的就业力度。
8.进上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纲要》,认真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切实指导,积极推进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和增强基层民主政治意识,建立和谐社区,抓好村务公开工作。
9.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强化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工作。
10.强化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促进社团健康发展。
211.牢固树立为军队和国防建设服务思想,全面落实优抚安置工作,促进双拥活动深入广泛开展。
三、强化优质服务
1.落实服务承诺制,主动热情、诚挚、周全地提供服务,抓好“廉政承诺”,遵守各项廉政规定。
2.落实“首问责任制”,凡其他单位、企业、群众到我局咨询,属于职责范围内能办理的须立即办理,前置条件不具备、违背政策规律法规的,须做好解释工作,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将办事员人员和所办事项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或引道其到相关科室办理。
3.做好“政务公开”,在民政网站和罗平县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开各项办事制度、程序、时限、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抓好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本局单位职工参加各类执法服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在各科室和民政工作人员中督促业务人员主动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树立民政的良好形象。
五、落实责任追究制
1.完善“问责制”,建立完善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制度。对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影响投资环境、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机关作风建设等方面制度规定,造成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
3按照直接责任和责任大小,上报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2、完善“责任追究制”,凡发生违反机关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经被查处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〇〇八年七月五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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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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