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平凉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平凉市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平凉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凉市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2年4月20日

平凉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条。平凉市医疗废物依据平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设施的技术特点和要求,合理分类管理和减量化,进行集中规范处理处置。

第二条。实施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凡无医废处置能力和未办理特许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均不得自行处理、处置医疗废物。

第三条。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由医疗废物引发的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等事故。

第四条。平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采用“微波+高温高压”复合强化处理工艺,不适用于处理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一部分病理性废物。因此,各医疗机构内部必须具备严格分类管理程序。

1.各医疗科室负责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临时存放和保管

2.对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包装物和容器内,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3.具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该库房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装置,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收运车辆的出入,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库房内外有警示标识。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他的废物管理,依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进行处置

7.对医疗科研产生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较危险医疗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8.对包括塑料、乳胶、橡胶类高分子医疗废物,应统一收集置于黄色医废袋内,如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一次性输血器、一次性窥阴器、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镊子和换药碗、乳胶手套、引流管、血液管、透析器、吸痰器、输氧管、呼吸机和麻醉管路、导尿管、一次性鞋套、一次性血袋、一次性血容器、一次性口罩、帽子、一次性手术衣及牙科一次性托盘、印模生物材料。同时包括棉纤维医疗废物,如: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绷带及其他敷料。

9.对玻璃和金属类医疗废物应统一收集置于利器盒或硬纸箱中,交医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置。如:载玻片、盖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输液瓶、药瓶、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锯、备皮刀、口腔手术镊子、探针、骨科人工关节及废弃的手术器械。

10.病理性医疗废物。如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人体器官、组织、肢体、胎盘、病理腊块、由医疗机构送殡仪馆焚烧或自行土葬。

11.药物性废物。一般性药品定期集中交给授权部门回收或作为生活废物填埋。细胞毒性废物必须定期集中交给授权部门回收处理。

12.化学性废物。如废弃的甲醛、废显影液、定影液溶剂、过氧乙酸、戊二醛、含氯消毒剂,量大的可成批集中存放,定期由授权部门回收。量小的可倒入污水处理系统,有条件的医院可进行回收再利用。

13.重金属和放射性废物统一由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集中收集处置

14.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废物、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第五条。医疗机构内部转移。


(未完,全文共17304字,当前显示149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