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登记表
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
登记表
科室:杨陵仁和中医医院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
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科室负责人及时组织讨论与总结。
2.发生差错事故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或发现医疗差错事故,又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院长报告,并向患者解释。
4.医院应按市卫生局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及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及时报告。
5.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6.差错、事故发生,按其性质与情节,由科室或医务科组织全科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7.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或个人,有向只能部门或科室报告经过的义务,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8.对经调查、核实与医疗事故有关违规行为相关的医疗纠纷,处理
结束后应按市卫生局医疗纠纷个人档案有关文件规定程序,由医务科组织讨论。如经投票表决结果记入纠纷个人档案的,与当事人见面后记入档案。
9.医务科应定期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杨陵仁和中医医院2011年1月28日
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登记表
事发时间
事发科室
当事人职务或职称当事患者性别年龄家属姓名性别年龄与患者关系主要问题事发经过:科室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科室负责人:年月日事件追踪及医务科处理意见:医务科负院领导签字:年月日事件上报卫生局时间:年月日上报人:责人:年月日责任追究与处理结果:
第二篇: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为了减少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证医疗秩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防范及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从事医疗活动的科室
二、概念定义
1.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发生的争执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医疗隐患。凡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4.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病情或特殊体质不可抗力而发生难以预料和无法防范的后果。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医院成立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科室成立医患关系协调小组。
(一)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
1.组成
组长:医疗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科长
组员:医务科副科长、病案室主任、门诊部主任、门诊部护士长、护理部主任、药剂科主任、保安部主任
2.职责
(1)对全院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防范工作统一决策和部署。
(2)审核通过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制定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制度、规定和处罚措施。
(3)指导检查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1.组成
主任:医务科科长
副主任:主管医疗纠纷工作的副科长
成员:医务科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科员1人、负责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员2人、门诊
部、护理部、药剂科及后勤中心医患关系协调员各1人
2.职责
(1)组织落实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2)实行医疗安全隐患零报告制度,督促检查指导科室对医疗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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