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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甬温线特大事故54名责任人受处理

“7·23”甬温线特大事故54名责任人受处理刘志军张曙光负主要领导责任,通号集团总经理马骋已因病去世不再究责

国务院近日批复了“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等54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见右表)。通号集团公司总经理、通号股份公司董事长马骋,鉴于已因病去世,不再追究责任。对于相关责任人员是否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独立开展调查。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19371.65万元。

事故有关责任人处理情况

刘志军,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张曙光,铁道部原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原局长,2006年6月起兼任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副主任、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组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陆东福,铁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

季学胜,铁道部科学技术司司长、党总支书记,2007年8月至2008年5月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客运专线技术部主任。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徐啸明,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5年7月至2008年5月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基础部主任,2006年6月任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信号组组长。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何华武,铁道部总工程师,2006年6月起兼任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主任。给予记过处分。

耿志修,铁道部安全总监兼副总工程师,2003年5月至2008年5月任铁道部科学技术司司长。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缪伟忠,通号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常委,2010年12月起兼任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党委常委。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张海丰,通号设计院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龙京,上海铁路局原局长、党委副书记。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李嘉,上海铁路局原党委书记。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据新华社)

除上述11人之外,受到处理的还包括张骥翼等43人

定性

设计缺陷把关不严处置不力

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明“7·23”事故原因是:

通号集团所属通号设计院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中管理混乱,通号集团作为甬温线通信信号集成总承包商履行职责不力,致使研发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铁道部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上道使用等方面违规操作、把关不严,使其上道使用。

当温州南站列控中心采集驱动单元采集电路电源回路中保险管f2遭雷击熔断后,采集数据不再更新,错误地控制轨道电路发码及信号显示,使行车处于不安全状态。雷击也造成5829ag轨道电路发送器与列控中心通信故障,使从永嘉站出发驶向温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超速防护系统自动制动,在5829ag区段内停车。因轨道电路发码异常,司机三次转目视行车模式起车受阻,7分40秒后才转目视行车模式以低于20公里/小时的速度向温州南站缓慢行驶,未能及时驶出5829闭塞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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