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义教经费检查整改情况
检查整改情况
省财政厅委托中介机构于2013年12月对大河镇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进行检查,针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如下:
1、公用经费列支不规范,超范围列支公用经费,控制不严密。
2、大额现金支付现象不时存在,风险大。
3、食堂开支基本没有建账,最多只有流水账。
4、部分食品没有实行招标采购,采购白条多,有的可以开具正式发票的没有开具正式发票。
5、部分危房拆除不及时,甚至还在继续观察使用。
6、部分项目建设未能及时开工建设。
7、学校领导对惠民政策的重视意识不够。
8、食堂财务管理存在风险比较大。现金流动过多。
9、部分采购手续不健全,有未按要求审批现象发生。
10、食堂燃料费(没、柴)没有发票,乡镇周边以外的学校水费也是白单。
11、部分资金用于学校基础建设,如。硬化地板、砌筑保砍、护坡,围墙等。
结合以上存在的问题,大河镇中心学校整改如下:
1、规范公用经费管理,实行校财局管,严格监控经费支出情况。
2、严格控制大额现金支付,降低现金风险。
3、督促各校建立食堂账,规范食堂账务管理,大宗食品采购实行招投标,对于小额采购能开具税务发票的一定要开具发票。
4、协调各级领导督促做好及时搬出或拆除危房,加快各个项目建设进度。
5、加强学习,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学校领导的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认识,从而提高教育法律法规执行的精准度,更好的服务学校教育。
6、制定有效措施,集中食堂管理,避免现金流动过多和现金存入个人账户的现象发生。
7、督促各学校完善政府采购报批手续。
大河镇中心学校2014年7月7日
第二篇:xx小学义教经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xx乡中心学校
义务教育经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义务教育经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2]3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切实提高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监督和管理水平,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位、使用规范、监督有力、提高社会效益。我校对近年来的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具体做法: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收费现象。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注明用途,有经手人签字,一律经过校长签字。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
(4)财务专管教师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财务教师和行政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学校办公会议集体决定。
(5)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县文件规定。(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教师代会决定后,才添置。
(7)财会教师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核算。(8)在保证办公费的前提下,努力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
二、我乡的小学半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费和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生活费发放均由各村完小事务员根据学生亲自签字的花名册按月在乡中心学校领取后,统一用于学校食堂的菜经补助,买米、买菜、买油、买肉等,发票必须经村完小负责人、事务员、采购员、收款人签字方可报销。学期结束召开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公布使用情况。
三、内部管理制度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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