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规则
一班图书借阅规则
为了管理好班级图书,保证同学们能够在班里自由地阅读,所有人都要遵守以下规则:
一、每人每次只能借阅一本图书,看完的要填写读书卡。
二、借阅时要爱护书籍,不损坏,不折角。
三、借阅完要及时归还,并摆放整齐,不能随便扔在书
柜上。
四、书弄丢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第二篇:图书借阅规则赤峰盛森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书册数及限期
一、本厂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本书。
二、借书期限:按图书类型:小说类书籍1个月,如需续借,可办理续借手续,续期1个月。
三、随书盘、片,每次限借1盘(片),计为借书1册,借期5天。
四、借阅图书过期不还,超期1天收逾期费0.10元,直到还书为止。
借阅手续
五、读者借到书后,应加核对,如有差错或残缺、污损,需立即声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残缺、污损章。如不检查申报,还书时污损残缺一经查出,概由借阅者承担赔偿责任。
六、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登记。图书遗失、污损的赔偿办法
七、图书是公司财产,读者对所借图书应注意爱护,要防止遗失、撕毁、污损,如有丢失、污损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须以相同版本的图书赔偿。赔偿同种图书确有困难者,视馆藏多少及利用情况,按以下规定赔偿:
1.遗失1984年以前(含84年)出版的各类图书,按原价10-15倍赔偿。最低赔偿额不少于20元。
2.遗失1985年以后(含85年)出版的各类图书,按原价5-12倍赔偿。最低赔偿额不少于20元。
13.遗失图书应于借书处通知赔偿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赔偿。逾期不赔,停止其借书权直至赔偿为止。有意拖延,回避责任者,由行政部通知财务处。图书赔偿后再以原书还回时,按赔偿款的50%扣除赔偿期间产生的逾期使用费及手续费。
(二)读者所借图书,不得圈点、画线、涂改、批注、弄脏,凡违背本规定,视情节轻重和态度好坏,分别给予批评或停借六个月至一年的处理。损坏严重者,或情节严重者,态度恶劣者,由本人购买同种新书赔偿,并给予吊销借书证,停止借书资格,同时报请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三)严禁盗窃书刊资料,凡撕页或盗窃书刊,除追回原书刊外,视情节轻重和态度好坏,分别给予停借一年、停止在本馆借书资格的处理并通报批评。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给予处分。附则
八、本馆借出的图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收回,读者应配合及时还回所借图书。
九、员工离职,必须还清所借全部书籍,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随书盘片借阅规则
一、读者借阅随书盘片每次限1盘,记为借书1册,借期5天,逾期不还者,每超期1天收0.1元逾期使用费。
二、读者要爱惜资料盘片、
三、凡遗失、损坏盘片,须以相同版本的盘片赔偿,如不能按相同版本的盘片赔偿则根据资料价值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2图书馆文献赔偿制度
为培养读者爱书观念和借阅道德,保障本厂藏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以利书籍的正常流通,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在图书馆借阅的各类文献(包括图书、期刊、报纸、光盘等)出现损坏、丢失,按本办法相应条款进行赔偿。
二、逾期违约金规定
(一)读者借阅图书应按时归还,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每册图书每超过一天图书馆将对读者核收逾期违约金0.10元。
(二)读者应在长假假期内归还的图书,可在上班后两周内还清。超过两周按逾期处理(违约金从上班后第三周起计算)。
三、破损赔偿规定
(一)读者借书时,遇有勾划、破损、缺页时,应在柜台处加盖“划”、“损”、“缺页”章。否则,还书时发现勾划、破损情况,按污损图书处理。
(二)读者在书刊上如有涂抹、勾点、污损、撕毁等情况,若损坏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的,按原书刊价格(原书刊价格不能查明的由本馆估价,下同)付20-100%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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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