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员值周制度
、其他各类工作制度行政人员值周制度
1、行政值周领导是落实一周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任务的总负责人。除重大问题需经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外,对校内师生反映的问题均应作出及时的决定并会同有关部门迅速解决。
2、学校除节假日外,每周安排一位行政领导轮流值周,值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轮到值周的领导,若因公外出不能履行值周工作的,应及时上报校办公室另行安排。
3、值周领导必须每天早20分钟到校,晚上清校后方可离校。在值周期间,值周领导不得随意离校,若确有急事,应向学校办公室请假。值周期间全天24小时手机不得关机。
4、每天巡视学生入校和离校秩序,检查门卫、保卫、团队值日生到岗情况,落实师生佩戴标志、不许带零食进校、班级路队放学等常规要求。
5、早、中、晚巡视校园环境卫生打扫、保持情况,检查德育处和班主任是否认真履行了管理职责。
6、落实“三操”,检查早操、课间操体育组值日教师、班主任到位情况,抽查眼保健操任课教师组织情况,做好情况登记与反馈。
7、课余时间巡视校园纪律、安全,督查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到岗情况,会同安全保卫人员和德育处值日教师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8、值周领导要佩戴值周标志,填写好“值周记录”和工作小结,在周五值周工作结束后,与接任领导做好交接,移交“值周记录”本和“值周牌”。
14、值周领导要在每周五的教职工例会上,把值周情况向全体教职工作出汇报,对各教研组、年级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工作落实情况作出具体评价。
升降国旗制度
(一)升旗仪式时间:
1.每周星期一早晨举行(寒暑假、恶劣天气除外)。
2.重大节日或纪念日时。
3.校内大型活动或集会时。
(二)举行升旗仪式时要做到:
1.停止一切其他活动,保持肃静。
2.在校的全体师生参加,穿校服,佩戴红领巾。
3.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三)升旗仪式程序:
1.出旗(旗手持旗,持旗方式可因地制宜。护旗队员在旗手两侧,齐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立正);
2.升旗(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3.唱国歌;
4.国旗下讲话(值周领导)。
(四)每日傍晚清校前,由旗手和护旗队员按《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降旗。
(五)校内进行竞选升旗手活动,旗手、护旗队员要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
附:
1.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2.每周国旗下讲话做到“三定”,定专题,定人员,定时间(不超过15分钟)。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1、校务委员会审议提出的意见需经校长批准方能生效;当多数委员与校长意见不一致时,其方案暂缓执行,以待复议。
2、校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由校长提交校务委员会。校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以委托副校长提交。对拟审议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须做好准备,并将讨论文稿事先印发给各委员。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通报各委员。
3、校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支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主持,应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召开。
4、校务委员会一般每学期召开1-2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时召开。
5、校务委员会应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方可召开,否则不能立会。
教代会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能:
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章程、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算、基建工程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通过学校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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