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机制[精选多篇]
第一篇:布尔津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机制布尔津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
奖补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和及时交付使用,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机制。
一、项目申报程序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1/10以上村民或者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编制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提案,内容包括“一事一议”项目三年规划和当年项目的初步方案,方案包括拟建项目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内容。
(二)由村民委员会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上报乡政府初审,乡政府对上报项目是否属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进行审核,批准后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会前要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公告和征求意见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周。
(四)民主议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代表2/3以上农户的村民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做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应经到会人员
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应当经到会村民代表所代表的户过半数通过,要做好记录,由参加会议成员签字。
(五)通过的方案报乡农经站初审后,报乡人民政府,对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再上报县级财政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复审。
(六)县级财政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对符合国农改
[2008]02号《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新政办发[2008]194号《自治区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的,在收到方案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符合规定的县级财政和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七)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向村民进行公开,包括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名称、范围、标准、数额。
二、项目管理
由乡人民政府委托乡农经站负责项目的实施,对项目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全程追踪、监督,项目完工后,由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竣工决(结)算书,报乡农经站初审,报乡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财政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出具验收报告,施工单位以此作为项目建设依据,连同正规票据到乡财政所报帐。
第二篇:昆山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昆山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在江苏省现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框架内,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全面规范,简便易行,确保尊重农民意愿、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确保符合农村实际、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规划先行,有序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一项长期工作,要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高项目建设的前瞻性、计划性和协调性,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等关系,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全面、均衡、有序开展。
(未完,全文共12888字,当前显示142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