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南校区
招标书
深圳大学南校区2#天桥项目已完成施工和监理招标,很快将进入施工阶段。施工场地内有21棵树需要移植,其中大叶榕11棵,胸径约50cm,其他杂木10棵,胸径约15~25cm,移植距离为校内3公里以内。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就该工程进行校内公开招标。
1.投标要求:
投标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深圳市的相关规范和法律法规,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保质保量做好本工程。
2.定标原则:
在符合招标要求的前提下,依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相关收费标准,以收费率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如出现多家投标单位所报的价格相同且为最低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3.取费依据:
取费依据为。行业相关收费标准。
4.工期要求。定标后一周内。
5.付款方式:
待预算提交深圳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审定完成且工程结束后,支付工程款的90%,待半年后树木成活率达90%支付剩余款额。
深圳大学基建处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校企产学研合作协议-深圳大学校企产学研合作协议
项目名称:
甲方:(盖章)
乙方:深圳大学(盖章)
年月日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乙方:深圳大学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法定代表人:李清泉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背景
二、合作目标
三、合作内容及合作形式:
1、双方同意共同围绕的研发,利用各自的优势,共同投入技术力量,开展研究与开发。
2、(平台类)双方共同建设“实验室”,实验室地点设在。甲方负责人为,乙方负责人为。
3、(项目类)在合作协议内,双方联合申报项目,尽力争取各级政府的相关支持与配套,联合申报政府各项奖项。
4、在合作协议内,双方共同开展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发表、专利的申请、标准的制定等知识产权工作。
5、(平台类)乙方可派送研究生进入联合实验室开展研究、实习等工作;甲方可委托乙方培养所需的人才。双方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技术交流与报告。
6、双方努力创造条件,争取申报企业博士后工作站。
7、对于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将根据需要协商而定。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2、
3、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2、
3、
五、合作计划实施
双方商定,自之日起,基于本项目开始运行。年——年工作计划如下:
1、第一阶段。年月-年月。
2、第二阶段。年月年月。
4、第四阶段。年月-年月。
六、知识产权及技术秘密归属
1、合作双方各自原有的技术归各自所有;
2、通过双方合作所形成的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移给第三方实施使用。由使用该知识产权而衍生的收益,提出部分比例用作持续性研发。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3、涉及今后项目研究成果技术秘密的,或有可能影响到转化产品的,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泄露给第三者或公开发表。乙方所有公开发表的信息、文章、出版物等,当涉及甲方时,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4、合作双方不得把通过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业务,而获知的对方经营上及技术上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并不得把它用于与本协议合作无关的目的。
七、资金来源
1、甲方向乙方提供每年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研发经费,用于等费用支持。
2、研究开发费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2)。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账户户名:深圳大学银行账号:74846706461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深大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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