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管员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护管员的行为及日常工作要领,为物业区域提供优良的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个岗位的护管员。
三、管理规定
护管员的权限,护管员在小区的管理中,主要是负责担负维护小区生活和交通秩序,尽自己的一切能力为业主服务。权限是:
1、对实施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等犯罪行为及犯罪嫌疑人,有权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无权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物及罚款的权力。
2、对发生在小区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情况,但无勘查现场的权力。
3、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管理区域。
4、对出入责任区的人员、车辆及携带、装载车辆的物资、物品,按公司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5、护管员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各类安全防范检查。在护管服务过程中如遇违法犯罪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可果断采取正当自身防卫和防护措施,防止人身伤害。
6、巡逻员加强法制宣传,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置并报告和整改。
7、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或自治火药枪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员,有权
进行盘查、监视。并及时报告领导和公安机关处理。
8、对正在实施破坏,违反小区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和制止,可根据其行为进行批评和教育,并报领导处理。
9、对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无处罚、裁决的权力。
10、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可以监视、检举,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的权力。
11、对于损坏和破坏公物的责任人,有权责令其照价赔偿,并及时报告领导,无权扣押证件、物品或罚款的权力。
四、护管员的纪律
1、护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国颁布的各项法律、法令、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护卫中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及行为作斗争。
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4、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不脱岗、误岗。
5、严格按规定着装,仪容整洁、语言亲切、微笑服务、文明礼貌。
6、严禁干一些与护管无关的事情,禁止向外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时应尽量缩短时间。严禁因接听电话而影响护管工作。
7、值班时严禁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看书报等。严禁听收音机、打瞌睡,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
8、严禁在岗位上会友聊天,未当班人员不得在岗位逗留,接待业主/住户时要按礼仪礼节规范接待,不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9、不赌博、不徇私舞弊、不贪污受贿、不包庇坏人。
10、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带人留宿,亲友来访需要留宿时,须逐级报批,严禁让
公司辞退、离职人员进入小区和在生活区逗留。
11、爱护公司的一草一木,熟练掌握和使用护管的各种器材和装备,不丢失、不损坏。
安全保卫过程检验制度
一、目的
确保公司安全护卫服务过程井然有序,文明服务,礼貌待人,防止违反安全护卫规章的行为出现和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公司安全护卫工作。
三、职责
1、安全部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抽检。
2、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
四、内容
安全护卫服务过程的分类与检验过程工作分配。安全护卫服务过程包括:
1、道口护卫作业;
2、大堂护卫作业;
3、车(库)场护卫作业;
4、巡逻护卫作业。
五、检验、抽检:
社区环境管理部依据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每季度对各管理处安保工作进行一次抽检,抽检率不得低于50%,抽检结果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并反馈到各管理处。
1、日检(包括夜间查岗):
各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依据安保工作检验标准,对各护卫班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
2、夜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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