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一般事故频率,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突破口的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提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公司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增强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层层有人负责,共同努力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二、机构设置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主任,成员由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公司专职安全、财务审计、材料设备、工程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公司设立质量安全监管部,编制4人,专司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3、分公司及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部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任副组长,成员由施工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施工队长及各工种的作业组长组成。
4、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应配备专职安全员1人;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应配备专职安全员2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配备专职安全员3人;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配专职安全员1人。
5、施工队、各主要生产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协助施工队长、班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兼职安全员由各施工队及班组长确定,报项目部备案。
三、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公司负责人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调配人财物,满足施工安全需要。
2、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其持续有效运行。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则和安全生产条例,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检查督促各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4、决定企业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施工项目部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并适时监督检查、评估其施工安全管理成效。
5、决定公司安全管理年度工作目标、专项资金年度投入计划、安全生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批准施工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标准。
6、决定对公司相关部门、施工项目部及有关人员的奖惩。
(二)公司安全分管负责人
公司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施工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1、负责提出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教育培训及资金投入计划,并监督落实。
2、合理调配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其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及时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及时总结分析施工安全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相应整改和预防措施;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领导和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负责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主持现场调查和处理,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三)公司技术负责人
公司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其主要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防护保证标准和文明施工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组织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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