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
当前正值年关和火灾高发期,为确保我镇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春节将至,宗教及民间信仰节庆活动增多,冬季用电用火增加,安全压力增大。各村、各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和节庆日安全工作,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防止松懈和侥幸心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管理工作重在责任落实。各村要把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进一步贯彻落实“以防为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和完善应对各类事件的预案。各场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安全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完善好安全工作预案,根据活动场所容纳和保障能力,搞好安全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春节前后不安排大型宗教、民间信仰活动,确需举行大型活动的,要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并切实抓好活动组织工作,确保不出任何安全问题。
三、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各村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1、查消防安全。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多为砖木结构,耐火等级差,稍不注意可能就引发火灾。因此,消防安全是头等大事。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一律不准存放、销售烟花爆竹。要健全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值班人员、防火防汛巡查人员要在岗在位,加强对香、烛、纸、油、液化气、电线路、电器、取暖设施等的管理,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器材,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严禁私拉乱拉电线,切实做好场所周边的森林防火安全。
2、查食品安全。要适当控制聚餐规模,减少聚餐次数和人数,注意食品卫生检查,防止食物中毒。
3、查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安全。一是认真指导活动场所制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责任。二是禁止在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内开展各种活动,避免事故的发生。三是举行活动时,各村要派人员到场所检查指导,凡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并指挥和组织相关人员、单位进行施救。
4、查工程安全。各村要查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在建工程、危房加固修缮等施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应建立、健全防暑降温、防寒及恶劣天气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作业劳动者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查对地质性灾害、防盗、雷电雨雪天气工作的预防情况。
各村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通过检查,达到“找准隐患、查堵漏洞、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的目的。
四、严格落实保障措施
各村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工作预案,并加强演练,使全员熟悉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防患于未然。针对检查发现的情况,按照防踩踏、防火灾、防破坏、防突发事件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工作时刻有人管,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到位,确保安全问题不出空挡,不留死角。
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把检查和整改贯穿于安全责任制始终。通过整改,建立和完善值班机制、信息报送机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造成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天华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5日
第二篇:xx宗教局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做法xx宗教局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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