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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规范内部控制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财会[2008]7号)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精神,扎实推进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根据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总体目标、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企业规范、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以规范企业内部控制、促进企业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为重点,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依据,以《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为参照,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企业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总体目标

通过推进企业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使各企业基本建立比较完善、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三)工作原则

1、分步推进的原则。采取分步骤、分阶段的方式逐步推进,具体分为学习培训、自查、整改、重点检查等四个阶段。

2、分类实施的原则。年底前基本完成企业内部控制的规范工作,全

1面风险管理工作普遍得到加强。

3、逐步完善的原则。企业应在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计划,能完善的要及时完善,不能及时整改的应提出完成整改的明确时限,不断加以完善。

4、务求实效的原则。扎实抓好每个环节,确保不走过场,基本解决企业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使企业内部控制明显规范,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明显加强。

二、组织领导

经区政府批准,由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经贸局等部门联合成立“厦门市思明区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推进企业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研究、部署、指导和督促工作的顺利开展。

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林南河(区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副组长:陈金应(区审计局局长)

汪荣南(区经贸局局长)

黄正洪(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黄正洪同志兼任,成员由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经贸局派人参加。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企业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区财政局资产科承担。

三、工作范围及检查内容

(一)工作范围

本次推进企业内部控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范围包括区财政局2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

(二)工作方式

本次工作以企业自查整改为主,区领导小组组织重点检查、督促企业整改为辅。四家区属国有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企业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的情况,以及参照《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情况。主要的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内部环境的基本情况。企业是否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企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的机构设置及运作情况。企业内部机构设置是否符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职责权限是否明确,内部管理手册是否完善。有否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和法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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