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贪污腐败现象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这三十多年来除了带给我们国民经济的腾飞之外还带来国内各级官员的贪污腐败日益严重。本文试从改革开放以来腐败的总体现象出发,发掘腐败滋生和迅速蔓延的原因,并进一步一些结合我国新时期发展的新情况,提出一些反腐反贪的新建议。
一、改革开放以来腐败状况的总体透视
本文首先通过对最高人民检察院1980-2008年正式公布的腐败案件进行汇总统计。统计指标包括查处案件数、大案要案数、挽回经济损失数以及主要的腐败类型和重点治理领域等几个方面[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80年-2008年),http://www.xiexiebang.com/]。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案件的数量和涉及金额的变动趋势:
(1)1979-1980年为第一个周期。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制定了改革开放的方针。此时经济体系的运行基本沿袭计划经济的模式。查处的涉及经济问题的案件数量仅数千件,1979年数据缺失,1980年查处案件只有7000件,大案要案89件(涉及金额一万元以上),腐败案件数量与改革开放前的水平相当。
(2)1981-1984年为第二个周期。腐败现象在1981年进入第一个波峰阶段,当年查处的案件开始急剧上升,达到31000件;1982年继续上升到32602件,这一年查处的大案要案激增到2512件。1983年数据缺失,1984年查处案件有小幅回落。1981-1983年涉及的金额数据缺失,1984年仅为0.9亿元。
(3)1985-1988为第三个周期。1985年查处案件数量上升到28000件,1986年急剧上升到49577件。该阶段内大案要案数量也呈急剧上升态势,1986年大案要案也达到这一周期的顶峰13888件,这一年案件涉及金额也增长迅速,达到了8亿元。1987年数据缺失,1988年查处案件回落到21100件。
(4)1989-1992年为第四个周期。查处案件数量在1989年形成高峰,达到58926件,大案要案也高达13507件。此后逐渐回落,1992年查处案件36700件,大案要案也降至9526件。涉及金额由1989年的4.82亿元上升到1990年的8.1亿元,1992年降至3.65亿元。
(5)1993-1997年是第五个周期。这一阶段我国的腐败现象蔓延比较快,几乎是直线上升。1993年是一个重要转折点,从这一年开始,腐败案件和大案要案的数量上升势头非常明显,分别在1996年和1997年达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最高值,即145497件和48066件。1997年以后开始逐渐下降。在这一周期涉案金额一开始就从1993年的22亿元高位急剧攀升,并在1996年达到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高峰67.80亿元。
(6)1998-2002年是第六个周期。1998年以后,腐败的蔓延势头受到遏制,数量下降比较明显,但是发案率仍然处于较高水平。2000年查办案件达45113件,大案要案18086件,其中100万以上的特大案件1335件。如1999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副董事长金德琴侵吞公款达5000多万元;2000年,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4000多万元;1998年,浙江金华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查处,案值达63亿元;2000年,厦门特大走私案被查处,案值高达530亿元,偷逃税款300多亿元。这种大案要案,对国家和地方的政治、经济造成严重影响,破坏性是十分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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