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入场交底、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分包单位的现场管理行为,根据本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结合本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各入场分包单位作以下要求,各分包单位遵照执行。
一、分包单位资格审查
1.报送《分包单位入场资格报审表》,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重庆市外企业须有入渝登记手续)。
2.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任职资格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3.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复印件》,分包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分包单位入场手续:
1.签订《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2.签订《临时用水用电协议》及缴纳水电使用保证金。
3.签订《物资损坏赔偿标准》。
4.提供《自有设备、物资进场申请》和《进场作业人员名单》。
三、过程管理1.会议制度
1.1总包单位生产例会
1.1.1会议主持人及时间、地点。
由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任会议主持人;每周一17。00点在总包单位会议室召开。
1.1.2参加单位及人员:
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2)总包单位。项目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栋号长及各专业管理人员和各专业班组相关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
1.1.3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计划安排下周工作任务(包括四控、两管、一协调)。
1.1.4会议纪要的整理及发放。由总包单位记录、整理;参会各单位现场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由总包单位分发各参会单位遵照执行(会议纪要后应附会议签到表)。
2.质量控制
2.1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半成品等实行先报验后使用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半成品等由分包单位先行自检合格后书面报总包单位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确认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2.2样板带路制度
2.2.1执行样板带路制度,样板先经总包单位验收合格后再报经监理及建设单位确认无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2.2.2样板检查确认单位及人员:
1)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员、质检员;2)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3)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4)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专业工程师、各部门专业管理人员。
2.2.3确认结果由参检单位现场负责人书面签认。
2.3现场巡检制度
2.3.1组织单位、检查时间及参加人员:
每周一由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定期组织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巡检。
2.3.2巡检内容及处理:
对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巡检,巡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完成时间,事后总包单位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2.3.3重要问题的处理。对巡检查出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监理及建设单位汇报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及时召开专题研讨会讨论处理。
2.4交底会议制度
各分部分项工作施工作业前,分包单位(必要时可邀请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参加)应分别组织各级交底会议并形成书面纪要报送总包单位;要将设计意图、技术及进度要求、质量标准、工艺流程、安全文明施工注意事项等传达至作业人员。
3.进度控制
3.1分包单位应根据总包单位编制的主要节点完成计划编制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分别按月、周为单位进行计划分解为月计划和周计划报送总包单位审核后报送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批后严格执行。
3.2分包单位的进度计划提交时间。单位工程总进度计划应于进场三天内报总包单位审批;月进度计划应于每月24日前报总包单位审批;周进度计划应于每周四上午报总包单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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