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风险预控能力,努力实现问题管理向风险辨识,结果管理向风险预控的转变,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创建工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为规范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必须遵循“贵在真实,重在整改,持续改进”的原则,客观真实地辨识评估风险,采取措施对已知的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和基层各发电企业。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职责
(一)指导公司系统开展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建立集团公司系统安全风险控制外部评审(以下简称“外审”)专家库,组
1织开展专家培训、建立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体系;
(二)负责“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三)总体把握集团公司系统外审的年度工作计划;
(四)监督安全风险控制评估重大问题的整改工作,组织对全系统存在趋势性、共性问题的专题、专业、专项攻关;
(五)准确把握公司系统发电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及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降低安全风险。
第五条分子公司职责
(一)监督、指导所属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控制内部评审(以下简称“内审”)工作,做好分子公司外部评审的计划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审查所属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外审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
(三)研究所属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四)对“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的改进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审核推荐合适的外审专家,组织企业有关管理和专业人员参加外审工作。
第六条基层发电企业职责
(一)组织实施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内审工作,做好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的动态管理;
(二)积极配合外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整
2改效果;
(三)对“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的改进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推荐合适的外审专家,积极组织企业有关管理和专业人员参加外审工作。
第三章评估方式
第七条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分为企业内审、专家外审两种方式。基层企业的内审每年至少全面开展一次,分子公司按照三年一个循环组织对所属发电企业全面外审一次,集团公司对部分企业的外部评审进行跟踪检查。
第八条企业内审是由基层企业组织管理和技术人员按照“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开展的评估。企业内审的风险度,用于指导基层企业加强日常安全风险管控。
第九条专家外审是由分子公司组织有关外审专家组成员、基层企业人员和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的专家共同进行。分子公司评估的风险度,用于日常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水平的指标管理。
第四章组织
第十条内审
(一)基层企业要组织全体生产人员认真学习“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掌握安全风险辨识和控制方法。
(二)基层企业内审工作,由分管生产的副职牵头,按专业分为管理单元、人员单元、设备单元、环境单元四个评估工作组。
火力发电企业的设备单元评估组要下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电气一次专业、电气二次专业、热工专业、化学专业、燃料专业、环保专业等专业组。
风力发电企业的设备单元评估组要下设风机专业、电气一次专业、电气二次专业等专业组。
水力发电企业的设备单元评估组要下设水轮机专业、电气一次专业、电气二次专业、热工专业、水工专业等专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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