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与环境
题目:噪声污染与环境作者:何积玲
摘要:噪声污染和空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一样是当代主要的环境污染之一。噪声因为有他自己的特点,已经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重大的危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来防治噪声污染极其重要。关键词:环境噪声污染危害
一、噪声的概念和表现
噪声一般是指那些人们不需要的、令人厌恶的或对人类生活和工作有妨碍的声音。噪声不但取决于其物理性质,同时还与人的主观感受有很大关系。例如,当我们亲听某人讲话时,其他人的声音就可视为噪声;当我们想安然入睡时,某些平时十分悦耳的音乐也可能被我们当做噪声。因此,噪声是一种感觉公害,即除了有客观表现以外,还要依赖主观感觉的评定。
噪声有不同的表现。有的噪声表现为发生过响;也有的噪声表现为干扰人么的交谈、休息和工作;哈仅有的噪声所发出的声音令人不愉快(如汽车刹车声、用刀子或指甲在某些器物表面上划动时产生的声音)等。不论那种噪声都妨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威海人们的身心健康,因此,有必要对噪声产生的原因、特点、危害和防治进行研究。
二、噪声的特点
1、可感受性。就公害的性质而言,噪声是一种感受公害,许多公害是无感觉公害,如放射性污染和某些有毒化学品的污染,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污染和危害,而噪声则是通过感觉对人么产生危害的。一般的公害可以根据污染物排放量来评价,而噪声公害则取决于受污染者心理和生理因素。一般来说,不同的人对相同的噪声可能有不同的反应。老人与青年人、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健康人与病人对噪声的反应是不一致的。因而在评价噪声时,应考虑不同人群的影响。
2、即时性。与大气、水质和固体废弃物等其他物质污染不一样,噪声污染是一种能量污染,仅仅是由于空气中的物理变化而产生的。许多公害是以物质的形式对环境造成污染,这些污染即使在污染源停止排放后,由于过去长期排放在环境中的残存物质还将继续对环境造成污染,有些有毒物质能够在污染排放停止数十年内仍起作用。噪声作为能量污染,其能量是由声源提供的,一旦在噪声停止辐射能量,噪声污染将立即消失,不存在任何残存物质,无论多么强的噪声,还是持续了多么久得噪声,只要噪声源停止辐射,污染现象将立即消失,这就是噪声污染的即时性。
3、局部性。与其他公害相比,噪声污染是局部和多发性的。一般情况下噪声源离受害者的距离很近,噪声源辐射辐射出来的噪声随着传播距离的增加,,或受到障碍物的吸收,噪声能被很快的减弱,因而再生污染主要局限在声源附近不大的区域内。噪声污染也是多发的,城市中噪声源分布即多又散,使得噪声的测量和治理工作很困难。
三、环境噪声的主要来源:
1、交通噪声。包括机动车辆、船舶、地铁、火车、飞机等的噪声。由于机动车辆数目的迅速增加,使得交通噪声成为城市的主要噪声源。
2、工业噪声。工厂的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工业噪声的声级一般较高,对工人及周围居民带来较大的影响。
3、建筑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机械发出的噪声。建筑噪声的特点是强度较大,且多发生在人口密集地区,因此严重影响居民的休息与生活。
4、社会噪声。包括人们的社会活动和家用电器、音响设备发出的噪声。这些设备的噪声级虽然不高,但由于和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密切,使人们在休息时得不到安静,尤为让人烦恼,极易引起邻里纠纷。
四、噪声污染对人体会构成危害,其危害程度主要取决于噪声的频率、强度及暴露时间。噪声危害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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