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和预案
3.1总则
3.1.1为避免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山王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3.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3.1.3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3.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3.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3.1.6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3.1.8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3.1.9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3.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3.2.1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顾晨鸿
副组长:薛成
成员。崇庆碗、雷家驹、王春奎、李兵兵。
3.2.2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3.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3.2.2.4向上级和邻近单位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3.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3.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3.2.3.1总经理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3.2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3.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3.2.3.4安质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3.2.3.5办公室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3.2.3.6设备部门、物资部门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2.3.7设备部门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3.2.3.8行政内务和车队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3.2.3.9人事部(医疗)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3.2.3.10人事部门负责人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3.11行政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3.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3.2.3.13各产线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3.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3.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3.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项目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晚上发生的事故应先通知生产经理,再由公司生产经理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3.2.4.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3.2.4.4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近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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