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镇容镇貌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经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小城镇镇容镇貌集中整治活动,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依法治镇”原则,以发展经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目的,以美化镇容镇貌、整治环境卫生为重点,全面提升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努力打造“经济繁荣、环境整治、社会和谐”的优美小城镇。
二、主要任务
以整治“八乱”(即: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乱涂乱画)为重点,以做到“八无”(即:镇区内无暴露垃圾、无杂草丛生、无出摊经营、无断墙残壁、无有害水生植物及漂浮物、无随意种植、无违章搭建、无污水横流)为目的,通过集中整治,全面提升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整治内容
(一)道路路面管理
1、镇区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无污水、无垃圾。道牙、地砖完整,无缺失、无破损现象。
2、道路两侧无乱倒垃圾现象。
3、道路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规范,无乱停乱放、占道现象。
(二)店面容貌管理
1、镇区门头店牌设置整齐、牢固,文字书写规范,图案美观,无严重褪色、破损、残字现象。
2、无乱贴乱画商品信息广告、过期对联等。
3、无店外经营、跨门店经营、占道加工和占道堆放货物等现象。
(三)街道容貌管理
1、无擅自占用临街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或搭建临时建(构)筑物。
2、无擅自临街悬挂软体广告现象。
3、主要街道两侧无吊挂有碍镇容观瞻的物体(如晾衣凉被、放置拖把、垃圾斗等)。
4、“三线”(即电力线、通讯线、有线电视线)架设规范,无空中散乱飘挂现象。
(四)墙体容貌管理
1、镇区临街墙体完整、整洁,无污染、无破损、无残垣断壁。
2、临街墙体或公共场所无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
3、临街建筑布局合理,规范统一。
(五)环境卫生管理
1、镇区内卫生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无杂草横生。
2、镇区果皮箱完整,无垃圾外溢。公厕内设施完好,干净整洁,无积存粪便、尿垢、地面废弃物等。镇区垃圾中转站运转正常,运输车辆完好无损。
3、镇区干道行道树生长良好,无缺失,花带、花坛内无垃圾、杂草。河道整洁,水面无杂物。
(六)时间安排
镇容镇貌集中整治分四个阶段开展,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把镇容镇貌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标准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各乡(镇)、各单位要再动员、再部署,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确集中整治的意义,目标和要求,支持并参与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7月15日)各乡(镇)、各单位要全面落实镇容镇貌整治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着力解决一批城镇环境整治的难点顽症。
第三阶段。考核评比阶段(7月16日—7月20日)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的镇容镇貌整治逐一进行检查验收,排出名次,在全县进行通报。评出“最佳小城镇”和“最差小城镇”各2名,并按要求向市里推荐。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7月21日—7月25日)
各乡(镇)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建管机制,确保小城镇镇容镇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坚决杜绝脏、乱、差现象的再次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集中时间和精力,打一场镇容镇貌集中整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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