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职工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2018年9月16日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全体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和促进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克服人为干扰,增强评优评先的透明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全体教职工和校务会广泛讨论,特制定《西园中心学校教职工评先评优实施方案》,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一、评选原则
1、坚持择优推荐、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评优表彰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评选,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二、评选资格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资格
在我校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在编在岗教职工方可参加优秀个人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年无无故旷课和私自调停课现象。
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对学生热情关爱、严格要求,教学成效显著。
3、出色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并在教学教研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努力钻研业务,教风严谨,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水平,在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在教学、训练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三、评选程序和流程
1、推荐或自荐。
优秀个人可以由教研组(或年段组)推荐或个人向被推荐人所在教研组(或年段组)自荐或推荐。
2、教研组(或年段组)审查。
优秀个人由教研组(年段组)根据评选条件和近一年的考核情况,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查,在广泛听取教导处、教研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按分配的名额等额提出本教研组或年段组优秀个人的建议人选,报各完小(中心园)评优工作领导组。
3、完小(中心园)评优工作领导组初审、举荐。
各完小(中心园)评优工作领导组对各教研组或年段组报送的优秀个人的推荐资格、推荐程序以及被推荐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中心学校。
4、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各教研组或年段组提名和完小(中心园)校务领导组审核情况,对各完小(中心园)推荐人选,中心学校召开校务会,根据各被推荐人的德、勤、能、绩表现进行联评,确定优秀人选。
5、公示
对拟报送或评定的优秀教师在全镇范围内的校(园)党务、校务公开栏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优秀人选。
四、评选要求
1、各完小、教研组(或年段组)评优推荐工作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
2、评选工作要与常规工作检查、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相结合。
3、评选工作要本着严肃认真,坚持条件,实事求是,主要看工作业绩和教学成效,事迹要突出,真正起到模范和引领作用。
4、教学一线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一般不少于总推荐人数的75%,具体评优名额根据在评选当年由中心学校下达的指标核定。
五、时间安排
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每学年各评选一次。5月底布置“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儿童节进行表彰;6月底布置“优秀教师”评选工作,教师节进行表彰。
六、奖励表彰
对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二篇:年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医院关于2017年度评先工作的通知
为了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充分发挥先进的榜样、示范和带动作用,院决定对2017年度医院(中心)先进科室、团队,先进个人进行评选,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院工作满2年在岗职工(包括聘用),成立6个月以上的科室。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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