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
广州市
【发布文号】
穗字〔2007〕7号【发布日期】
2007-09-26【生效日期】
2007-09-26【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广州市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
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穗字〔2007〕7号2007年9月2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决定》(粤发〔2006〕3号)精神,全面振兴和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和产业,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医药强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中医药强市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中医药政策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决定》,更新观念,深化改革,以建设中医药强省为契机,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学科建设为重点,以科技为先导,以企业为主体,构筑面向临床、面向社会、面向未来,具有时代特点的中医药创新体系,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发展目标。建设中医药强市,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医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医诊疗水平明显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内外竞争力明显增强,中药产业产值居全国大型城市的前列,中医药工作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建成5所省级名中医医院,6所市级名中医医院,3个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10个省级名中医科,20个市级名中医科,20个镇卫生院中医专科,1个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基地;获国家级科研成果1项以上,省、部级科科研成果3项以上,市级科研成果10项以上;到2008年,广州市的农村中医工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再建1个有中医药特色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30所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培养造就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技术骨干,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壮大中药产业规模,全市中药产业实现销售收入占全省的比重达到40%左右;培育中药龙头企业,培育出年销售额超100亿元的大型医药企业集团和一批技术领先、管理规范、品牌突出、竞争力强的中药知名企业,打造享誉全国的中药生产基地;培育中药大品种,培育出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中药大品种和一批年销售额超亿元、市场占有率全国领先的中药知名品种,打造中药名药梯队;发展中药现代流通业,培育一批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实现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仓储、统一配送的中药零集连锁“名店”,建造年销售50亿元以上,实现自动存储、自动拣选和功能齐全的现代中药物流中心,形成辐射中南的“大市场”网络;加大中药研发投入,重点中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的额5%以上,开发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中药,在通过国际认证进入国际药品市场方面实现零的突破,使中药进一步为世界各国所接受。
二、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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