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1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治理措施4.22
第一篇:cf1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治理措施4.22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不滑坡,按照《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新乡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本标段施工区域扬尘管控工作指令的精神要领,为改善我区的城市环境,提高大气质量,降低空气污染指数,现今结合我公司生产场区所在区域现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一、工作目标
有效的控制生产现场扬尘,严格控制生产废气排放,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促使生产现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组织机构设置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部经过开会研究,决定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陈东峰副组长:齐冬冬
组员:牛怀同、周玉明、李文选、马英魁
三、具体措施
(1)落实目标责任制。生产现场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要实行目标责任制,项目经理要亲自抓,并派专人负责扬尘作业及废气排放的控制管理。
(2)加强对生产人员的宣传教育,并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体制”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意识教育,生产作业前对作业工人进行扬尘控制技术交底。提高生产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使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
(3)建立奖惩制度,对扬尘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对不按项目部规定操作造成环境污染不利于扬尘治理的给予2000元的现金罚款。
(4)扬尘产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物质时,要求不污染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
(5)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全部采取密目网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现场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处理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土方、砂石料等散装物品车辆全封闭运输,尽量防止运输车辆将混凝土、石渣、钻渣等撒落在施工道路上,发现污染后立即派人清扫干净。
(6)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堆料场地进行硬地化处理。施工现场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7)在扬尘较为严重的地方采用围挡或洒水降尘的方法现场周边按着施工用地红线设置围挡,高度2米,即挡噪声又挡粉尘,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
(8)施工道路铣刨作业时,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水泥稳定碎石施工,采用厂拌,后八轮车覆盖进场,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9)拆除旧有构筑物时,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遵守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
(10)对现场硬化道路安排专人对道路进行清扫,施工沿线同时配备三台洒水车辆,及时洒水,进而使现场道路时常在湿润状态,以防扬尘飞起,污染环境。
(11)加强进出场车辆管理,对进场的运输石料和水泥车辆以及进场的运输拌合料车辆要加盖篷布,防止拌合料和石料在运输途中洒落,并且要清洗车辆轮胎上的泥土,督促进场运输沥青、燃油的车辆做好防漏检查。
(12)对拌合站生产场区内烟气排放严格执行各项标准,确保排放达标,要定期检查拌合机的除尘降噪设备,确保每次生产能够正常运转。
(13)现场要使用油、气、电等洁净燃料,禁止使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不得在生产现场露天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严格按照“四节一环保”的要求,建立施工现场废水再利用系统,不定时对现场进行雾化喷淋洒水,净化现场空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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