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隐患分类
第一节安全生产中心管理制度
1、安全隐患分类和整改落实管理制度
矿井安全隐患按严重程度和处理权限划分为三类:a类安全隐患:涉及安全、生产、基建三者之间互相矛盾的关系问题以及涉及矿井大的安全投入问题。矿井不能自行解决,需要公司解决的问题。将一类问题上交安全中心主任负责处理,分管副经理督促落实,并随时将问题落实情况上报分管经理。主要问题包括:
1、矿井总风量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
2、主要通风机不能灵活切换的。
3、矿井通风设施不能进行反风的。
4、瓦斯抽风系统出现影响正常运行的。
5、矿井供电系统不符合“双回路”供电要求的。
6、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产品的。
7、防爆电气设备失去防爆性能的。
8、基建矿井做不到“三同时”的。
9、地质灾害、防雷、防洪、防汛、防冻问题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
10、矿井各环节配套能力互相不匹配的问题。
11、未执行国家强制推行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b类安全隐患:涉及矿井各大系统的规范性、完整性、合理性的问题,矿井重大隐患的现场以及监督落实,将二类问题责成矿长解决,安检处长督促落实、验证、注销,并随时将问题落实情况上报安全中心主任。主要问题包括:
1、矿井局部通风系统不合理,矿井风量分配不合理。
2、矿井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限、当班不能处理的。
3、防尘管路系统不完善,综合防尘措施未落实的。
4、消防材料库的构筑、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不符合规定的。
5、局部通风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自动切换的。
6、矿井火区管理未执行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的。
7、一类用电负荷未实现双电源供电的。
8、提升机保护装置不完善。
9、大型设备未按规定测试和检修、保养的。
10、通讯、信号、监控系统不可靠的。
11、采掘工作面支护形式未经批准变更的。
12、火工品购置、运输、储存、发放、使用和销毁制度执行不严的。
13、排水系统配置不全、运行不正常的。
14、高低压配电、火工品、监控等设施地点无避雷装置的。
15、未建立井下躲避硐和避难硐室或形同虚设的。
c类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掌握矿井生产动态,生产作业过程中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处罚。三类问题责成科、队长解决,安监员督促落实、验证,安检处长对问题进行注销。矿长及分管副矿长承担连带责任。主要问题包括:
1、局部通风管路不良,综合防尘措施、瓦斯检查,瓦斯监控,测风制度执行不严,消防设施管理差的。
2、电气设备的使用不可靠的。
3、立井提升设备综合保护不灵敏,斜井、倾斜巷道的“一破三档”安全防护设施不可靠的,井下调度绞车管理差的。
4、采煤工作面的顶板、安全出口、采煤机和运输机管理差的。
5、掘进工作面顶板、通风、运输管理差。
6、现场管理及文明生产情况差的。
7、“三条生命线”、“三大系统”的现场管理差的。
8、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差的。
9、生产作业过程中有“三违”行为的。
10、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未及时贯彻或落实不力的。
11、使用非标或未经同意自制改造设备的。
12、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现场执行不力的。
13、煤矿矿用产品没有“三证一标志”的以及未执行入井许可和防爆检查的。
14、井下特殊地点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
第二篇:隐患分级分类制度隐患分级分类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未完,全文共11608字,当前显示14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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