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关于严肃会风的若干规定
卫生局党委、行政召开的会议,包括各种工作会、动员会、办公会议等是研究决定重要事项,部署各项工作和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任务部署的重要形式。为落实好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任务,确保政令畅通,必须严肃会风,现对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出(列)席会议的范围
1、局党委会议。局党委委员参加。
2、局党委扩大会议。局党政领导参加,根据需要有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应邀参加。
3、局领导班子生活会。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组干科长列席会议。
4、书记办公会。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参加,根据议题需要,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局长办公会。局行政领导(局长、副局长)、行政办公室主任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长参加。
6、党政办公会。书记、局长、副书记、副局长、纪检书记、党办和行政办主任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有关部门、科室负责人参加。
7、局务会。局科级以上干部参加。
8、科务会。科室全体人员参加。
9、机关晨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二、召开会议时间:
1、党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
2、党政办公会。每周五下午召开。
行政管理制度
3、书记办公会。同党委会。
4、局长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
5、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6、局务会。每月召开一次。
7、机关晨会:每周一上午8:30—9:00召开。
8、科务会。每周召开一次,各科自行安排时间。
三、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1、严格遵守区委、区政府关于严肃会风的通知要求,确保按通知范围、时间、要求准时参加区召开的各种会议。因公、因病不能参加会议或换人参加会议,要按区规定的请假程序,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2、局党委、行政召开的会议,出(列)席人员应严格按会议通知的要求,准时到会,凡因公、因病不能到会,需请假或换人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
四、严肃会风
1、严格会风会纪,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15分钟签到参会。
2、凡是召开科长以上的各种会议,两办都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有汇报任务的应事先准备好汇报材料。需在会上研究的问题,会前主管人员要拿出实施方案,无实施方案的不予研究(特殊情况除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3、会场应保持肃静,关闭移动电话或作静音处理,严禁乱走动和大声喧哗、开小会,会场内严禁吸烟;不准在会场上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刊物,不准在会议上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会议期间严禁到会议上叫人,特别紧急情况必须叫人的和需离开时,应经主持会议的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行政管理制度
4、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对各种会议中无传达任务的部分,任何人不准随意传播会议内容。凡是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坚持集体负责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或处分。
五、认真落实会议决定
在议事会议上,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所议事项一经形成决议,各科室、各部门要严格按会议决定执行,不允许拖着不办,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或需要更改会议决定的,要及时向两办报告。两办要负责会议决议的督办,并建立起会议决议落实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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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生产部关于严肃会纪会风的规定生产部关于严肃会纪会风的规定
遵守会纪会风,不仅体现对别人的尊重,更是自身道德素养高的一种体现。为严肃会纪会风,改掉过去少数人开会拖拉、懒散的陋习,弘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进一步提高会议效率,节省会议时间,从即日起,特作出如下会议相关规定。
1.遵守会议时间,所有应与会人员均不得缺席、迟到、早退,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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