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书
一、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组织本公司员工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组织宣传扬尘污染防治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
2、乙方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道路扬尘污染控制防治方案,向各作业单位下达扬尘污染防治任务,并完善各项扬尘污染防治任务。
3、乙方负责组织本公司员工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作的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肯定成绩,激励现金,发现问题,落实措施,不断巩固,提高本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水平。
4、乙方组织技术攻关,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水平,提高扬尘污染控制的效率。
二、乙方保洁区域扬尘防治达标要求
1、本街道全部主干道路机动车路面清扫率应达到100%。
2、本街道全部主干道路机动车洒水率应达到100%。
3、本街道全部主干道路两侧如发现偷倒的渣土,一个工作日内全部清运完毕,并用水清洗干净。
4、环卫车辆装运渣土包括住宅小区内装运垃圾100%加盖,防止发生掉落物污染路面。
5、组织应急力量,落实应急车辆,随时处置掉落物。
6、向员工发放扬尘防治知晓率调查表,员工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三、检查整改和执法
甲方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乙方道路扬尘防治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及需要整改的事项及时向乙方通报。乙方及时按甲方通报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2007年
月
日
2007年
(盖章)
日
月
扬尘控制责任书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改善施工现场场容场貌和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济宁市《公路工程扬尘防治工作导则》要求,完善和细化标准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扬尘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监理处对安全工作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针对岗位职责特点,本工程期间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统一安排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具体工作。
二、责任目标。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三、项目部必须按济宁市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措施方案。
四、扬尘控制必须对以下几方面制定相应的措施:
1、施工现场对施工车辆驶出工地之前做好清洁工作,确保周边环境不被污染。
2、施工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覆盖,禁止现场焚烧垃圾。
3、生活区,现场有闲置空地的绿化,水土、植被保护。
4、施工道路扬尘控制。
5、路面杂物清理扬尘控制。
6、施工机具使用扬尘控制。
7、各工种对当日的尘屑,渣土等的清理。
8、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的储存,覆盖。
9、其他(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扬尘治理的)。
五、考核与奖惩
1、根据《济宁市公路管理局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和《济宁市公路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承诺书》实行100分制对各项目经理部进行考评。考评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得分在95分及以上为优良,得分在95分以下80分及以上为合格,得分在8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对完成期望指标、考评为优良并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3、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凡突破《济宁市公路工程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承诺书》中的任何一项否决指标,既为年度安全考核不合格,不再按管理评价标准评分。发生重大事故,情节严重的项目经理部及主要负责人在本年度评优、晋级、提升等方面一票否决。情节特别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六、承诺书期限
(未完,全文共10301字,当前显示146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