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医院-内部公示制度
第一篇:
4.3医院-内部公示制度xxxx医院
医疗服务内部公示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活动,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增加医疗工作透明度,促进医院内部建设和卫生行风建设,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切实解决“过度医疗、小病大治”等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医疗服务内部公示按照简单易行、客观公正、分级公示的原则进行。
2、日常公示内容。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诊室配置及批准开展的诊疗科目等。
采用电子屏的方式进行公示,每半年更新一次。
3、推荐公示内容。本院新引进的诊疗项目、诊疗技术的推广等,以及科室学科带头人业务专长的推介等。
采用电子屏、平板纸媒的方式进行公示,每季度更新一次。
4、医生工作量公示内容,按诊室统计,对医师的抗菌药物使用总费用、耗材使用总费用、辅助检查总费用等三项指标进行统计。
以科室为单位,进行个人排名并在全院公示,督促医务人员规范诊疗行为,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
采用科室内公告栏的方式进行公示,每季度更新一次。
5、医院以多种方式,定期、定向采集医疗服务信息。各有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6、医院要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公示信息后如有不当或错误信息的,应当及时更正或撤销。
2017年4月6日
第二篇:医院信息公示制度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1.医院信息公示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公示的信息做到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2.医院信息公示工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设置医院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医院重要信息。
3.利用多种形式公示医疗服务相关信息,如医疗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医疗质量、医疗费用、服务绩效等。
4.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如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5.医疗服务与收费标准相关信息,做到由专人负责和定期更新。
第三篇:医院信息公示制度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1.医院信息公示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公示的信息应当做到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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