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管理制度
一、为参加合作医疗村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二、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合作医疗的政策法规;
三、协助并参与调查、统计与合作医疗有关的技术资料;
四、负责合作医疗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负责合作医疗的医疗服务监测和管理。
五、参与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六、在提供合作医疗服务中,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严格执行医疗常规,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尽职尽责,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张榜公布医疗收费标准和合作医疗基本药物价格。
医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向群众耐心宣传合作医疗的目的意义,解释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
二、遵守合作医疗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填写各种记录和其它资料登记。
三、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严格执行医疗常规,刻苦钻研业务技术。
四、严格执行《会诊和抢救制度》,对危重病人要及时与管理医生联系,全力抢救,把死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五、做到诊断准确,用药合理,杜绝人情方、大处方。
六、自觉接受有关的监测和监督检查。
七、认真填报有关报表。
合作医疗处方管理制度
一、凡在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者必须使用合作医疗专用双联处方,否则不予报销。
二、用药使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上所规定的药物,做到“因病施治”,用药量常见病一次最多不超过三日,慢性病一般不超过7日。
三、不见病人、不经诊断,医生不准开处方,医生开具的处方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如到定点医疗机构以外买药概不报销。
四、处方要按要求认真书写,字迹端正,剂量、剂型、服药方法书写清楚,中外文不得混合书写。
五、划价时应划清楚总计金额、应报销金额、病人实交金额,将病人实交发票贴在报销联处方上收存汇总报销。
六、处方应完整装订、妥善保存,五年内不得销毁。
药品管理制度
一、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药品管理,统一购药渠道,严禁从私人手中购药,严禁使用伪劣假冒药品。
二、严格执行药品价格公开制度,不得私自抬高药价,牟取暴利。不得以食品、日用品、化妆品、保健品等假冒药品销售,更不得弄虚作假,将自费药品开成其它药品报销。
三、药物使用应遵循“因病施治”的原则,合作和药以规定的基本药物为准,常见病用量不超过三日量,慢性病不超过七日量,避免药品浪费。
四、坚持做到进药有发票,出药有单据,销毁有记录,帐药相符,强化管理,防霉烂、防潮湿、防鼠、防盗、防过期失效。
五、严格遵守毒、麻、剧、限药品管理规定,处方书写正规,签名发药妥善保管。
六、要尽量进齐基本用药目录上的药品,确保临床用药。
医务人员工作制度
一、医生对病人要做到接待热忱,服务周到、细致
二、病情不论轻重,都要细查、细治。
三、对经治病人出具检查单,不准开人情单,做到合理检查。
四、医生对患者都要一视同仁,因病施治,严禁小病大治,开大处方、人情处方和搭车开药,做到合理用药,认真治疗。
五、对患者提出的额外要求,发生纠纷时,要详细进行解释,解决不了的可上交本医疗机构领导,不准和患者直接发生磨擦。
六、对就诊者要审查合作医疗证,保证患者和证相符,严禁徇私舞弊,否则后果自负。
七、经治医生对待病人要认真负责,不准推诿病人和包揽病人,严禁收受红包。
八、对患者病情两次诊断不清,要进行会诊,并有记录,三天不见好转,要上报院长,并邀请有关人员进行会诊或及时转诊。
九、医疗文书书写要齐全规范,书写字迹清楚。
会诊抢救制度
一、在治疗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请求本院或上级医院医生会诊或转院。
(一)危重病人。
(二)出现意外并发症。
(三)难以确诊的疑难病例。
(四)因技术或设备原因不能确诊者。
(五)医疗效果不佳而日趋严重者。
(六)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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