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接连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95号)精神,现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及方式
检查范围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普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在建工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专项行动采取单位自查、行业管理部门检查、县局督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内容及分工
为加强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以王晓明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安运法制科、建管
-3-科、公路段、运管所、港航处、汽运公司、交投公司、陆海国际物流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安委办负责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各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道路运输。重点检查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运输车(工程车)的安全性能、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客运驾驶员防疲劳驾驶措施、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措施和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执行到位。重点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拼装车上路、客车超员、货运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责任部门:运管所)
(二)水上交通。重点检查运输船舶、船员持证情况;运输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及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情况;重点加强客运码头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无”渡船、渡船超员和混载、非客船非法载客等违规行为。(责任部门:港航处)
(三)交通工程建设。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严厉打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4-
现场“三违行为”。(责任部门。建管科)
(四)公路运行。重点检查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路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整治以及桥梁(特别是独柱式桥梁)隧道运行是否安全;公路养护作业是否安全规范。(责任部门:建管科、公路段)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30日前)
各单位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要全面动员、统一部署,集中三个月的时间,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切实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自查自改阶段(6月30日至8月30日)1.各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整治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大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知识,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把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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