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含胶轮车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一篇:道路交通(含胶轮车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道路交通事故(含胶轮车运输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审核:
编制:李学宁单位:汽车队日期:2010年12月
道路交通事故(含胶轮车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确保羊场湾煤矿发生道路交通运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能够有效的实施,增强应对和防范火灾事故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井下胶轮车使用及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煤矿安全规程》。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2.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矿长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救援指挥部成员要切实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一切工作,全矿各科室(区队)要全力配合,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1.2.3条块结合,区域为主。羊场湾煤矿救援指挥部负责事故的救援指导工作,事故单位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自救。
1.2.4依靠科技,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作用,实现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技术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1.2.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矿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活动。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矿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矿长不在时,可由党委书记、生产副矿长或总工程师担任)
副总指挥: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矿领导、其他副矿长
成员:各副总、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汽车队。
2.2矿道路交通事故救灾应急指挥部职责
2.2.1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2.2批准现场救援方案;
2.2.3提出应急措施建议,确定应急工作方案,下达事故救援命令;
2.2.4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救助;
2.2.5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信、后勤等工作;
2.2.6负责组织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督查。
2.2.7接受社会救援和援助;
2.2.8审查道路交通事故后恢复正常生产的工作措施。
2.3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3.1贯彻神华集团以及神宁集团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
2.3.2汇集、上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2.3.3协调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应急救援工作,并督促落实集团公司及矿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
2.3.4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日常业务工作。
2.4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2.4.1现场指挥组。由调度室、武装保卫科、安全管理科、机电动力科主要负责人,汽车队队长和事故单位队长组成。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救援方案和措施,指挥实施救援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及时恢复道路交通。
2.4.2医疗救护组。由矿救护负责人任组长(当需要灵武矿区中心医院时,由灵武矿区中心医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其他医疗救护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急救和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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