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控制责任书
一、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统一安排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具体工作。
二、责任目标。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三、项目部必须按云南省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扬尘控制专项措施方案。
四、扬尘控制必须对以下几方面制定相应的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和沉沙井,施工车辆驶出工地之前做好清洁工作,确保周边环境不被污染。
2、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覆盖,禁止现场焚烧垃圾。
3、生活区,现场有闲置空地的绿化,水土、植被保护。
4、施工道路扬尘控制。
5、楼层及脚手架等部位杂物清理扬尘控制。
6、施工机具(石材切割、木工电刨等)使用扬尘控制。
8、各工种对当日的尘屑,砂浆等的清理。
9、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的储存,覆盖。
10、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
11、其他(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扬尘控制的)。
五、项目经理必须按本责任书认真执行,若达不到预期目标,公司将问责。
云南鸣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责任人:
兰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责任人:
年
月
日
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经理)
为认真落实贯彻实施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三治一植”(即治水、治尘、治脏和植绿)的精神,使公司在建项目部承建的工程达到“绿色环保工地”要求,特制订“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扬尘整治的文件、政策、规定,切实督促检查项目部做好工地内及周边环境的扬尘整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
2、建立完善项目部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组织机构,对有关管理人员落实到人头,分工明确。
3、统筹安排项目部相关经费开支,使扬尘整治专项活动能够顺利有效的持续开展进行。
4、每月组织项目部整治专项检查小组对工地进行两次以上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责任管理目标。创建市“绿色环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签订责任人:
签订责任书日期:
年月日
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副经理)
为认真落实贯彻实施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三治一植”(即治水、治尘、治脏和植绿)的精神,使公司在建项目部承建的工程达到“绿色环保工地”要求,特制订“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扬尘整治的文件、政策、规定,切实督促检查项目部做好工地内及周边环境的扬尘整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
2、配合项目经理建立完善项目部扬尘控制整治专项检查组织机构,对有关管理人员具体落实到人头,分工明确。
3、合理使用项目部相关经费的开支,使扬尘整治专项活动能够顺利有效的持续开展进行。
4、每月参加项目部扬尘控制专项检查小组对工地进行两次以上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责任管理目标。创建市“绿色环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签订责任人:
签订责任书日期:
年月日
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
为认真落实贯彻实施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三治一植”(即治水、治尘、治脏和植绿)的精神,使公司在建项目部承建的工程达到“绿色环保工地”要求,特制订“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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