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公估服务标准

保险公估机构提供保险公估服务的环节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委托建立保险公估服务关系,为委托方进行风险评估,对出险标的进行查勘、定责定损,处理保险消费者投诉等。

保险公估机构服务过程中,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做到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保守保险消费者隐私和商业秘密。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法定的资格条件、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执业能力。

一、保险公估机构接受委托建立保险公估服务关系应充分告知、披露

(一)主动说明保险公估机构的法律定位和业务性质

(二)主动向委托方提供客户告知书,告知本机构的名称、营业场所、业务范围、联系方式等基本事项;告知是否与相关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存在关联关系;说明报酬的收取方式和比例;如实客观介绍本机构经营历史、服务特色等内容

(三)从业人员主动出示执业证书、身份证明

(四)决定建立保险公估服务关系时,与委托方签订合同,明确约定服务事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二、保险公估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应专业、审慎

(一)收集信息、进行访谈,了解保险当事人或委托方基本情况和行业风险特点

(二)运用专业技术分析、识别、估测、评价保险标的风险

(三)向委托方详细说明风险评估结果,提出专业的风险管理意见

(四)根据委托方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制作并提供风险评估报告

三、保险公估机构进行查勘应细致、及时

(一)接到报案后,指定查勘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的,及时与保险当事人沟通

(二)从业人员到达现场后,主动出示执业证书、身份证明,告知保险公估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告知保险当事人可以自主聘请独立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查勘和定损;保险公估机构接受保险公司委托的,还应告知该保险公司名称、联系方式

(三)告知保险当事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包括真实全面介绍保险事故经过,完整提供相关资料,接受回访时客观真实反馈从业人员的服务情况等

(四)提醒保险当事人应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应保险当事人要求积极协助减少损失

(五)全面细致提取证据,详细记录检验标的损坏范围和程度,认真向现场人员调查取证,并由保险当事人签字认可或经联合检验确定

(六)告知保险当事人索赔流程,提醒保险当事人按时准备索赔资料

(七)按照保险当事人要求,及时提交查勘结论,妥善归档、保存相关文件

四、保险公估机构定责定损应尽责公正、充分沟通

(一)尊重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时间完成定责定损工作,向委托方提供公估报告

(二)及时、全面告知保险当事人定责依据及定损结果

(三)保险当事人接受定损结果的,应由保险当事人签字确认损失确认书

(四)保险当事人不接受定损结果的,应与保险当事人积极沟通,告知保险当事人其他处理渠道

五、保险公估机构处理投诉应及时、有效

(一)建立专门投诉渠道,设立投诉专用电话,并告知保险消费者

(二)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向,及时、准确告知处理结果,妥善保存相关记录

第二篇:公估公司在保险经营的过程中,保险公司所承保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保险公司不可能配备门类齐全的所有专业人员,而且由保险公司自己评估和鉴定保险事故,

其公正性难以使人信服。于是从事保险事故勘验、鉴定、评估的保险公估人应运而生。

所谓保险公估人,是指依法设立的独立从事保险事故评估、鉴定业务的机构和具有法定资格的从事保险事故评估、鉴定工作的专家。他们是协助保险理赔的独立第三人,接受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委托为其提供保险事故评估、鉴定服务。保险公估机构的设立:


(未完,全文共14468字,当前显示148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