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工期质量安全措施
、保证工期措施
(1)根据进度计划,工程量和流水段划分合理安排劳动力和投入生产设备,保证按照进度计划的要求完成任务。
(2)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增强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提高施工质量和一次成活率。(3)实行民主管理制度,鼓励员工多提合理化建议。并经常召开班组长碰头会,合理安排工程进度。
二、质量保证措施
2.1基础工作
施工前,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天津市颁发的细部做法,对全体员工进行进场的质量意识教育,树立“质量为本”的原则。
按照iso9002体系运行文件的要求建立质量保证组织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主管部门要经常检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转情况。
2.2过程检验及报验规定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企业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细致施工,一般工序的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班组长做技术交底,关键工序应确定关键控制点。
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组织班组长进行自检和交接检,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序严禁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分部分项自检合格后报监理进行复验。
严格按照“三检制”组织,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做到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真正做到严格控制工序质量,不合格的工序不移交。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关。
2.3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规定
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后补,以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
质量评定资料必须统一,格式要标准化,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量检查、评定。
2.4物资检验规定:
对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组织检查验收,建立台帐。
所有进场、物资如由分包单位自行采购的,分包单位必须随材料进场向总包提供合格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2.5不合格品处理规定施工中出现施工质量不合格品,不得擅自进行处理,必须及时上报,由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施工方必须按处理方案进行返修,直至合格。
出现事故时,必须认真对待,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追查责任者,事故的经过,对责任者进行处理。
三、保证安全措施
(1)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2)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以项目经理为首,由现场经理、安全总监、区域责任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分包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织安全保证体系。(3)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及天津市有关现场安全管理条例及方法,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编制安全措施,购置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安全措施详见《安全施工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四口”临边施工方案》消防安全隐患。(4)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
在每个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措施,安全难点集中在:
高层施工防坠落,立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
塔吊、外用电梯使用中的违章操作,以及施工人员的防范意识不足;井筒、楼梯间、楼层洞口、管道井处防坠落;挑、外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操作前的检查、整改;各种电动工龄的不安全使用,对临电设施的维护、检修;(5)临边防护措施
1)临边防护措施
所有临边部位均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距地高度为1.2米,下杆离地高度为0.5米;如楼怪进行砌筑时,护栏下口需设档脚板,防护栏杆与框架柱连接紧固。
楼、电梯洞边外用电梯接料平台必须安装临时护栏,外用电梯地面通道上部装设安全防护棚。
屋顶结构施工完毕后,临边设1.5米高的防护栏杆,并加挂立网,间隔2米设栏杆柱。
2)洞口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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