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 践行群众路线 不断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第一篇: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群众路线不断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群众路线不断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我国检察机关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群众路线,这不仅由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决定,也是“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检察工作的重要体现。当前检察机关正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检察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而繁重。在这样的形势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就是要让干警进一步树牢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始终把人民放在第一位,时刻以人民利益为念;始终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真正从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工作;始终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检察权,依靠人民群众支持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一、全面理解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群众路线的深刻内涵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尽管这一路线形成于革命战争年代,但它却是我们必须一贯坚持的根本工作路线和政治路线。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对群众路线的重新诠释和发展,充分体现了党对崇高理想的现实追求,对根本宗旨的生动实践,对执政为民理念的时代升华。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机
关,必须紧密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实际,贯彻党的方针、践行党的宗旨。具体来说,就是要明晰三个维度:
1、指导思想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检察机关要站稳群众立场,核心是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执法的每个环节都细心研究和关心群众的利益;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特别是注意保护弱势群体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为民执法新举措。
2、工作目标上,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标准。准确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及时高效、公平、公正地处理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
3、工作方法上,始终坚持专群结合。检察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正确处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要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检察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坚持问检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解决案多人少、检力不足的矛盾,解决立案难、取证难、案源不足等问题,都要注重从专群结合中找出路。
二、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群众路线的职责任务
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群众路线,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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